第五十四节 伤兵-《跳跃一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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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六郎说得好,多砍几个突厥人的脑袋就不吃亏!”
“说得好,该死的突厥人不让我们回家,把他们脑袋都砍下来!”
“……”
捧场吆喝的有负责看护的士兵,也有和阚六郎同样受伤躺在石板上的家伙,战场上下来只要不是却手脚或当场战死,其余的重伤只要止住血,缝合了伤口,再把营养不足,这些体质出众的家伙恢复得都很快。
士兵们的见识有限,也懒得弄清楚草原上部族的分类——实际上草原上的部落每十年就能换一茬,尤其是小部落,存在的时间很可能更短,没人能够确切的分清楚,所以他们把所有缠着黑头巾的家伙全叫做突厥人。在他们看来,阻挡他们回东方的家伙都该死,都该被砍掉脑袋。
“都闭嘴,老实点养伤,养好了伤,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混蛋,没砍掉几个敌人脑袋,倒把自己弄得一身伤!”看着这些受伤的家伙吆五喝六的都兴奋起来了,这对养伤可没什么好处,老罗吼了一句,赶紧叫停他们。
几个缠着绷带挣扎着要坐起来的家伙赶紧老老实实的躺好,彼此之间还做个鬼脸之类,这些战士实际年龄都不大,最小的才十六七岁,放在后世还是中学生,可在这个年代,他们已经是每个家庭里的经济支柱。
几天前的战斗里,轻伤的已经基本没事,重伤了十七个,来不及救治的死了四个,算是阚六郎有八个已经完全稳定就等着恢复了,剩下的还有五个有些麻烦,这会儿在山洞的另一侧沉默不语——他们分别丢了手和脚。
在这个年代,缺手缺脚就意味着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属于没人要的废人,即使是他们的家人也有可能嫌弃他们,所以好多在战场上没了手脚的往往干脆给自己一刀,免得拖累家人。
残酷吗?不,这只是这个年代的最基本情况。
“廖三、王廓、张守义、刘四、孟宪,你们几个怎么样?”老罗走到几个缺手缺脚的家伙面前,这几个断了手脚的手术都是他来做的,像后世那样做残肢复原他做不了,但是结扎血管,剔除骨刺,缝合伤口之类老罗还是做得到。
“将主……”几个人躺在石板床上,虽然脸色不错,但是明显的意志消沉。回应老罗的是王廓,他的左脚被马匹踩成了粉碎性骨折,肌肉和骨骼已经变成了烂泥样,截肢是最好的保命法子。
老罗皱了皱眉毛,仔细查看了一圈,发现没有什么伤口感染,顿时有些恼了,“你们几个白痴,缺了手脚又不是没了脑袋,垂头丧气的还是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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