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治理老运河二(求月票!)-《大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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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让华禹投资的股权结构更加牢固。

    汇丰银行的外资背景,让之前余庆阳和水利厅签订的合同更具法律性。

    这里面的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懂了就是懂了!

    “前几天丹丹的大哥来了!他去找过你吧?

    最近一段时间,一定要稳住,别出乱子!”张华又小声交代道。

    “我知道,其实国内的发展,我一直都很稳!

    没有冒进!

    更没有想着一口吃个胖子!”

    余庆阳这话,让张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你还不冒进?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贷款快要到三百亿了!

    在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拿地,建世纪城。

    你还想怎么个冒进?

    余庆阳不知道张华的想法,如果知道,一定会告诉他,他如果冒进的话会怎么搞。

    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1994年制定的。

    还没有地产商购置土地,闲置满两年,国家无偿收回的规定。

    他完全可以利用银行贷款,全国各地去购买地皮,先选择好位置,把开发世纪城的地皮拿到手。

    然后以地皮抵押再贷款,搞别的项目。

    至于那些地皮,慢慢开发就是了。

    等到07年修订案出来,那个时候,华禹投资已经进入第二个五年规划。

    那个时候,华禹置业已经在从容开发二线城市的世纪城。

    至于三线城市,就算是有房地产管理法,地方政府也会替华禹百般遮挡。

    绝对不会去收走土地。

    这个思路看上去,没有问题,可操作性也很大。

    这种套路不是没人搞过,当年就有港商如此干过。

    港商搞得更加过分。

    先是全国各地低价收购待破产国企,把国企的地皮转手,然后工厂宣布破产。

    手里握着大量的地皮,慢慢开发,或者等待时机出手卖掉地皮。

    这个就是原罪,很容易被国家清算。

    因为低价收购国企的过程中,贪婪的港商不会那么规矩,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按照市场规律去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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