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胡双玉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她,“请问去哪里?” 胡双玉说:“去后海公园里的那个酒吧。” 热闹的酒吧里,胡双玉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她一个人在喝酒,闷闷不乐的样子,让身边的一个男人注意到了她。 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上前问:“美女,今天有人陪吗?” 看她不说话,只是用有些醉意的眼光瞅着他,他没有诚意的笑了笑,“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我可以陪你。” “你是谁呀?知道我有多难过吗?”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难过,可是我希望从现在开始我可以当你的护花使者,美女,你愿意吗?” “有什么好聊的,你们男人还不都一样,说分手就分手,丢女朋友就跟丢纸巾一样随便,太没道理了,我咽不下这口气。” 男子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盯着胡双玉的手提包已经很久了,新版的lv手提包一看就是正版,男子正为自己的猎物高兴时,胡双玉大喊,“给我拿酒,我还要喝。” 男子赶快上前对她说:“不喝了,今天你已经喝多了不能再喝了,赶快打的回家吧。要不我送你也行。” 说完,扶起胡双玉就往外走,边走边趁机亲吻她,胡双玉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道:“回家,回家。我要回家。” 男子一本正经的说:“回家可以,说吧,是回我家还是回你家。如果回你家的话,我们就一块儿去,如果回我家的话,还需要加收百分之五十二的费用。” 胡双玉有些目瞪口呆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今天会碰到一只鸭,正准备破口大骂时,一个男人一脚把刚刚向她收百分之五十二费用的男人打倒在地。 胡双玉已经醉了,不过潜意识里还是认出了他,南宫宁墨。 这个已经住进了她心里的名字,她怎么会轻而易举的忘记呢? 她笑吟吟的看着他,“宁墨哥,我就知道你会过来找我的,看看,我猜的没错吧?” “胡双玉,以后听话,不要再来这种地方了,喝这么多,能解决问题的话,大家都来喝酒了,赶快跟我回家去。” 她突然站住了,“我不回,哪是我的家?是苏伯伯家吗?那已经不是我的地方了,曾经,我也把那当做我的家,我把苏伯父当做我的爸爸,我以为我们可以像一家人一样永远在一起,可是,我却被你抛弃了,南宫宁墨,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谁喜欢一个人在这喝酒啊,我是怎么熬过这一天的你知道吗?” “胡双玉,你喝多了,今天咱不谈这个问题,快回家吧。” 公孙雨晴回到家,房间里所有的铺盖已经被房东无情的给扔出来了,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从房东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公孙雨晴像是明白了一些什么,可是这么晚了,她能去哪儿呢? 想了很久,她还是给南宫宁墨打来了电话,电话一直响着,却无人接听,公孙雨晴又打过去,还是没有人接,公孙雨晴好像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开始担心起南宫宁墨,也许自己真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可是这么晚了能去哪儿呢?没有更好的办法,邓清轩是她目前为止可以依赖的。 因为在公孙雨晴掏出手机查看电话薄时,里面几乎全是客户的名字,真正算起来,她其实没有什么朋友。 菲菲算是一个,像个大姐姐一样对她照顾有加,可是人家毕竟结婚了,婆婆带着闺女住在她家,她还真不好意思给她打电话。 本来她是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的,那就是南宫素素,不管之前发生了怎样的不愉快,其实她在心里始终留一个位置给她,只是只从上次闹的不愉快之后,俩人再也没有说过话。 现在,可以去的地方除了邓清轩家,别无选择了。看着电话薄中邓清轩的电话号码,她试图拨了过去。 刚拨出去,她又给挂断了,好像还没有想好这个电话该不该打。犹豫了一会儿,她又重新拨通了这个熟悉的号码。 南宫宁墨对胡双玉而言,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对他的爱宛若电脑遭遇到木马病毒一样,潜伏渗透在她的心里,挥之不去,当她走在大街上看到吃冰激凌的小孩儿,她想起了小时候,自己伤心抹眼泪的时候,南宫宁墨总会第一时间来到她身边,怜惜的用他暖暖的小手帮她拭去泪水,于是,她撒娇般的闹着要吃冰激凌,只要能让她破涕为笑,南宫宁墨从来没有迟疑过,她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俩人一起吃冰激凌时,南宫宁墨偷偷的亲吻了她,那个吻是羞涩的,凉凉的,甜甜的,就像冰激凌的味道,住进了她的心里。这么多年来她都不曾忘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