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四四章 初逛鬼市-《诸天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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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鬼市,还真是……令人有点失望。”

    如果是在古代,凌晨三四点出门,那肯定是漆黑一团,伸手不见五指,现在黄崇也是一般人,做不到夜能视物,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街道上的路灯非常明亮,犹如白昼一般。

    特别是来到潘家园附近,这里的情形让黄崇颇为惊讶,这太热闹了,虽然潘家园还没有开门,但是门前少说也集聚了两千号人。

    摊主用三轮车载着装满物品的箱子,顾客们或是开车,或是走路,聚集在市场门外,嘈杂拥挤,把大门顶得叮咚作响,好像随时会将大门给撞开一样。

    上一次类似的经验,应该是在高考结束的时候,高考结束之后,不能立刻离开考场,考生集聚在门口,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模样,不过眼前这一幕可比高考结束要壮观多了,毕竟高考一个考场也没那么多人,更没有那么多装备。

    按照黄崇的理解,鬼市应该是见不得光的,早年的鬼市,都是一些见不得光的人在这里做交易,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鸡鸣狗盗之徒,把自己好不容易窃来之物趁天黑拿出来卖;第二种就是王公贵族的纨绔子弟,朝廷官宦的妻儿老小生活陷入困境,不得已纷纷开始变卖家中宝贝。

    这两类人都是见不得光的,前者自然不用多说,后者是怕丢面子,所以都选择在黑夜中进行交易,这样就不会露馅了。

    而那个时候,这里自然不可能有如此明亮的灯光,逛鬼市的人,要么是提着灯笼,要么是打着手电筒,光亮幽幽,照着来往人影飘忽不定,就好像是幽冥鬼地一样,所以称之为“鬼市”。

    只是现在却不同了,一来了是没有了那两类人,自然没有必要搞得那样阴森森的,二来则是市场规范了,有关部门不断整顿,也就没有了“鬼”的氛围了。

    “专业名词叫啥来着,对了打眼,我可得小心点咯。”黄崇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手电筒,轻声道。

    其实现在可以不用拿手电筒的,毕竟灯光非常充足,不过黄崇还是带上了一把,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根据黄崇从度娘上面查到的情报,如果不拿手电筒的话,就会被认为是外行人,那些摊主开口,就会更狠。

    黄崇看到不少人确实带着手电筒,还有一些人身上带着名叫做“褡裢”的布口袋,应该也是买家,难道这也是暗号之一?

    “多看吧。”黄崇耸了耸肩,被当做菜鸟就菜鸟吧,反正自己本来就是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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