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前任(二)-《28号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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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时间是她们最大的软肋。

    烈女怕缠郎,估计也是这个道理。

    尤其当这个烈女曾经跟缠郎很是有过那么一段过往,并且这个缠郎一表人才,如果不深究其中的话,还是蛮金玉其外的。

    对此,王耿第一个不满意。

    “你就应该狠狠地拒绝他!”此时此刻,他抱着小咪,28号也就一下子有了狗,“彻底断绝他的希望。”

    秦枫:“我就是这么做的。”

    “可他还是每天都来。”翟尔雅晃了晃手里的快递包裹,“而且还懂得了旁敲侧击。”陈布凡送了他一副超一流的降噪耳机。

    楚东升:“糖衣炮弹,”他手里的是最新的游戏手柄,“秦小枫同学,你还能坚持多久?”

    秦枫:“我真的快被他烦死了!”

    姜朝娣收到了最新款的包包,虽然是可怕的死亡芭比粉,“口是心非。”

    秦枫觉得自己受到了全体成员的针对。

    “平心而论,我对他,还是有感情的。”秦枫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跟他好的时候,从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相处的非常愉快。而且他这个人十分浪漫,又体贴细心,是我交往过的男人中,最合心意的一个。”

    王耿痛苦地把脸埋进了抱枕里,小咪安慰性地舔了舔他的大脑门儿。

    “虽然我真的很生气他脚踏N只船,但其实我更难过的是,这么符合我心意的一个人,居然是块儿臭鸡蛋。”秦枫托着下巴,盯着角落,叹息,“我是不是有点儿傻?”

    “傻透了。”姜朝娣拍拍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好马不吃回头草,你当然值得更好的。”说罢,将手里的包一把丢在地上,狠狠踩扁,“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楚、翟、王惊恐地看过来,姜朝娣仰天大笑三声,以振士气,“众志成城,赶走渣男!”

    楚东升小声对翟尔雅抱怨:她是不是对这个包不太满意?

    翟尔雅:不至于吧,粉色不是女生最喜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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