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支穿云箭-《妹妹的贴身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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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林海莽苍苍,拔地松桦千万章。
出了杨树镇向西,沿着公路走个百余里,横穿过煤矿大架子山等小地村落,渡过奎勒河诺敏河等重要分界河流,就算是彻底进入了大兴安岭深处。向西或向北望去,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一望无际的林海。
若是在此旅游,沿着公路走,会遇到大大小小的村落,北地民风既彪悍又淳朴,受到世俗影响稍轻,吃顿饭留个宿都算不得什么,或许还不用你掏一分钱。
但方无邪却不敢往有人烟的地方凑,现代资讯发达,想必他的通缉令,早已通过卫星通信,传至每一个人民政府掌控之地。
若是身份被人识破,必然会被警方再次衔住尾巴,免不了又是仓惶逃亡。
好在方无邪身体素质过硬,大兴安岭又是养人的好地方,他还不至于饿死在林地之中。当然,在无边无际的老林子里生存一个多月,还要躲避森林警察直升机的搜捕,护林人和狼狗的追踪,他的状况实在也好不到什么地步。
在逃亡的这段日子里,方无邪深切体会到,为何古代时有人犯了罪,索性笑傲山林。但到了现代,那么多成功逃到深山里的逃犯,要么再次铤而走险试图融入社会,要么悔过自新出去自首,因为在现代逃亡至深山,你不敢轻易用火,否则很快就会被森林警察的直升机发现。
火,是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分界线,没有火,任你有天大本事,也得重新过回原始人的生活。
一个多月里,方无邪只在开始的四天里点过火,且只有第一次幸运的没被发现。后三次只要这面一冒烟,没几分钟就会有直升机飞来,后面就是带着警犬的大部队。
开始的时候,方无邪还不明白警察为何来的那么快,后来点了三次火,被人像狗一样绕着群山辗转逃亡数百里,这才学聪明了,猜想火源是惹得追踪的祸首。再逮到动物后,先是喝热血,然后剥皮切片,在正午时候放到石头上暴晒个五六分钟,就能有七八分熟,这样吃起来比生吃要好得多。吃完后,还要将剩下的骨架挖坑埋上,防止被有心人追踪。
一个多月辗转流窜,方无邪很难确定自己跑到了哪里,他甚至还曾远远的看到过高楼大厦,也幻想潜入城市吃顿好饭,换身衣服。但他不敢那样做,一个月的时间,还不足以让恶性杀人案在人们心里淡化。
让方无邪稍微轻松一些的是他似乎摆脱了警察的追踪,最起码有十天没发现身后有尾巴了,当然,也不排除警察琢磨出他的行进路线,上前面设伏等着他。
为此,方无邪特意由一直以来的向西北行进,改成直直向北,走了三天,估摸着行进了二百多里,再没发现追击警察的身影,这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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