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夺爵-《汉兴八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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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享有选举权,可以选举平民之上阶层的人为自己的利益说话,也就是说选举亭长、里长、保长官员管理自己。
平民除了没有被选举权、当官的权力之外,其余权力、义务、责任与公民一样。
公民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被选举为乡亭里保之长。
公民与平民最多只能自建庄园一处,私产土地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可以拥有工商等私财,不限规模。
有关贱民、平民、公民三者的最初区分,乃是从汉圣祖时期开始的。
任何被朝廷抓捕的外族俘虏或野人,最初统计户籍时,入的都是贱籍。
会说汉话,用汉字,是外族人或野人成为汉人的基础。
学会说汉话,行汉之礼仪的奴婢,可以被平民或公民雇佣为家奴。
犯罪之人,欠债不还的人也会被官府贬为贱籍,还完债或消罪之后,方可转为平民籍。
可以说,贱籍是专门针对罪犯、无赖及蛮夷外族设定的户籍。
贱民不能拥有土地,家中子女不能进入学校学习,不能进入任何作坊或工厂做工。
贱民只能去平民及以上家庭当佣工,做工满五年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级办理户籍的机构,填写申请,从而转为平民。
通过五年劳动改造与精神洗礼,习性礼仪彻底汉化的蛮夷,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或仰慕汉化希望成为汉人,为汉帝国立下军功或为帝国发展贡献其他功劳的蛮夷,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为家主服务五年,可至当地户籍管理处申请平民户籍证,通过汉化考试后,成为平民。
或由家主撤销贱民籍,替其上缴一笔钱提前申请汉化考试。
贱民从军,服役期满后,可申请参加汉化考试,合格者成为平民。
从军期间累计军功升至士官及以上的归化胡,可提前申请为大汉朝的平民。
有发明创造的贱民可凭贡献,申请汉化考试,考试合格者即为平民。
汉化考试的主要内容以说汉话、写汉字、用汉礼为主,加以对考试者祖先的考证,确定祖上为诸夏之人或汉化程度很高的归化胡才有资格获得平民证。
平民相当于归化胡人之中汉化程度特别高的人,可以理解为准汉人,而公民才是地地道道的汉人。
为汉帝国立下特大军功或贡献,且持有平民户籍的归化胡可提前转为公民。
有发明创造的平民可凭贡献,申请汉化考试,考试合格者即为公民。
在汉圣祖最初划定公民的时候,规定父母为平民或祖上三代生活在汉地,身世清白者,可申请为公民。
持有平民户籍在汉地生活满五年的外族,也可申请为大汉朝的公民,不准申请注销公民身份,只能在犯罪或违反汉律的情况下,被动的被朝廷贬为平民或贱民,甚至开除国籍,定为蛮夷身份。
公民的权力比平民多,而有爵位的公民,具有优先选举为亭长、里长、保长的权力。
爵位有封爵与赐爵两种,赐爵属于低级爵位,封爵属于高级爵位。
普通公民获得赐爵的渠道有多种,可以通过军功赐爵,也可以通过多交税、改良农具、发明对国家建设有利的东西来获得赐爵。
但是获得封爵的话,非军功不得封爵,军功包含文官用政绩兑换的“国功值”。
最低等级的封爵乃是亭侯,朝廷会封赏其五十亩的侯爵城堡一座,两千亩的庄园一座,看家护院的警卫四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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