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必输之案-《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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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信夏令营。”

    “哦,买噶。”陆一航拍额头:“我知道这案子。”

    这边不知道似乎只有云隐一个人,很纳闷的看大家,作为高岩市人的曹云介绍了羊信夏令营。

    羊信是一个地点,距离东唐大约一百二十公里,是一片荒郊野岭,是早年的牧羊地。

    十二年前,东唐国家级医疗专家,四十岁的日川开设了羊信夏令营,羊信夏令营是收纳上网成瘾的青少年,是一个戒网夏令营。一经开办,得到了最大的官方媒体的宣传,一时间成为社会热点,不仅大量的父母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营,并且为了能得到夏令营的一个号,提前一天在报名处排队。

    夏令营实行轻度菌训管理,提倡集体生活,团队合作,不仅能锻炼孩子们的意志,还可以让孩子们原理网络。毕竟在十二年前,大家视网络为洪水猛兽,在微信普及之后,大家似乎忘记了之前自己对网络的定义,也沉迷在手机网络之中。

    伴随着一年年的过去,夏令营也时常爆出丑闻,比如体罚孩子,在烈日下站立两个小时,另外,还日常使用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同时使用电疗方式对不服从管理的孩子进行专门治疗。

    由于父母都签订了全权委托合约,虽然社会上颇有争议,但是羊信夏令营一直在开办。日川本人也始终是羊信夏令营的最高组织者和负责人。

    三年前,一名男生上吊自尽,男生的家长将夏令营告上了法庭,经过长达四个月的审理,原告完败。庭审结论,夏令营存在看管不严的主观事实,但情有可原,负20%的责任。最终庭外和解,羊信夏令营在只承认看管不严的过错情况下,赔偿男生家属三十万元。

    去年暑假期间,一名女生在羊信夏令营上吊自尽,女生的母亲表示会追究杀人凶手日川的责任,但是一审二审全部败诉,这次法庭认为夏令营已经尽到了看守责任,是女生用各种欺骗的方式找到自杀的机会。羊信夏令营同意按照标准赔偿三十万元,但被女生的母亲拒绝。

    女生的母亲这半年来一直在寻找能帮自己打官司的律师,不仅由于三年前有判决在先,而且法庭已经裁定女生母亲败诉,所以一直没有律师愿意接这个案件。当然,最主要原因是,母亲是位单身母亲,工薪阶层,无力支付高额的诉讼和律师费用。反观羊信夏令营,其常年合作伙伴为东唐著名的大律师令狐兰。大律师令狐兰拥有自己的律师所,主律师只有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部是办案经验超过十年的律师。虽然人不多,但是令狐律师所是公认精英律师所。

    曹云道:“我在高岩市考律师证的时候,看过羊信案的全部庭审记录,可以说滴水不漏。对方没有钻空子,完全是用光明正大的法律打死了原告。原告的律师也不错,一个缺口打不开,就换一个缺口,在我看来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准备,将原告律师的每一刀都轻轻化解。并且理直气壮。”

    “怎么可能?”高山杏道:“乱用药物,电疗,体罚……怎么可能会败诉?我不相信夏令营曾经的几千名学员,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作证。现在是一名十四岁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机会去自杀,可见她绝望到什么程度。而这样的夏令营还在开办,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费高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营中。我一定要接这个官司,谁和我去。”

    云隐拍掌:“说的好,人间正道是沧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头道:“我也想去听听,我听说过这个案子,但是不了解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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