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庭审(上)-《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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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警官无法回答曹云的反问,主控检察官站起来道:“所有的医疗器皿,包括这把剪刀,都经过专业消毒,并且浸泡在医用消毒水中,我们做过试验,浸泡在消毒水中的剪刀有可能会导致指纹的消失。”
曹云道:“也就是说凶器剪刀本是浸泡在消毒液中?”
检察官翻看报告,案件过了相当一段时间,许久后回答:“没错,我们在剪刀找到消毒水成份。”
曹云问:“在被告所戴的手套是不是也找到消毒水了呢?”
检察官沉默一会,回答:“没有。”
曹云道:“也就是说被告是没有接触到凶器?”
检察官回答:“凶器剪刀只在剪刀刀身位置有消毒水成份,手柄大约三分之一的位置没有消毒水。”
曹云笑道:“这就说明有人使用过这被剪刀,擦拭了手柄部位的消毒水,又回到了刚才我的问题,为什么被告要抹掉剪刀手柄上可能存在的指纹呢?”
这时候一位听证席的人举手,法官犹豫一下,点头让他说话。
此人道:“我是格洛蒂亚医院的口腔科医生,我们口腔科需要使用很多金属器械,每一位患者就诊,我们使用器械检查之后,器械都会放到回收箱中,下班后进行统一的清洁和消毒。回收箱内有按照比例勾兑的消毒水,作用只是防范细菌污染,并不是说在再次专业消毒之前能继续使用。能使用的器械是没有消毒水的,已经处理的非常干净,放在医疗器械盒中备用。”
曹云问:“医生你的意思是,这把有消毒水成份的剪刀,并非是还未使用过的器械,而是使用过,放置到回收箱中的器械?”
此人点头:“没错。”
曹云面向法官道:“法官大人,现在直接证据凶器出现了重大疑问。我们知道剪刀是从浸泡了消毒水中的回收箱中取出。根据检验报告,被告的手套上没有消毒水的成份,可以证明被告没有拿剪刀,也就是本案的凶器。”
曹云道:“雷警官稍等一下,你是有十年经验的刑警,我想请你作为专家参考询问一个专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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