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犯罪证据-《幽暗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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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灵犀没有接着说,但辰凡也明白他的意思。
现在的几人可以说皆为“半残”状态,行动都不是很方便,若能先多出一个“正常人”来,想必帮助会很大。
“好,那就麻烦清灵你,帮忙把所有物品拿到我身前了,以我的神秘属性,能够鉴定出自己是不是其拥有者。”
辰凡和心有灵犀其实都有“鉴定”的能力,但是对方由于双手无法拿起道具,所以才会委托辰凡。
而辰凡之所以又会寻求清灵的帮助,自然是因为在场能完成搬运工作的,也就只有她一人而已。
清灵虽然不能说话,但最起码视力完好,四肢也可以正常活动,可以说是他们中最接近“正常人”的一个。
看来这个副本,很讲究配合与协作啊...
辰凡在心中暗自留意了这一点,而此时另一边的清灵,在表达没有异议的点头“呜呜”了两声后,很快就照做了。
没过一会,两样物品便摆在了辰凡的跟前。
先拿起了那枚金闪闪的硬币,系统的文字介绍立即浮现在眼前。
【名称:散落的金币】
【类型:犯罪证据】
【功能:在仪式的影响下,蕴含了不可思议的力量,可以打开对应的机关】
【是否可带出副本:否】
【备注:一枚从钱袋中掉落的金币,只有属于它的犯人,才可以发挥出它真正的力量】
【特别提示:通过一些你的神秘知识判断,你无法真正使用它】
“钱袋...”
辰凡眉头微皱,他注意到了这个在物品介绍上的关键词,因为这似乎终于能与开头那个奇怪的CG动画有所联系了。
不过...
只能被属于它的“犯人”而不是“主人”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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