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 优伶的兴衰-《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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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方面的论文有:中山大学程鲁洁《明代至清中叶戏价问题初探》一文指出戏价的变化实际上影响着戏曲的发展,厘清这一问题无疑将对明清时期戏曲的发展状况有更清晰和深入的认识。

    作者认为明清戏价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明初至明中叶的戏价多保持在每出一二两银子的水平,其中若有赏银也一般是在雇价外再额外赏予一二两银。

    但从明代后期开始,戏价出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方面是“上班”动辄十几两银的雇价和丰厚的赏银,一方面是普通戏班二三两银的戏价。

    而在清代的话,这种巨大的差距就不再明显,戏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几两向十几两银慢慢提高。

    李静《戏钱与赏封——考察明清堂会演剧形态的别一视角》一文从演出酬劳的角度考察明清堂会演剧的形态,认为明清堂会演剧酬劳主要由戏钱和赏封构成,酬劳的获得与演员技巧、戏班声誉等相关,更与堂会观众的心情与喜好相联系。

    堂会现剧者对戏曲的利用原则与利用方式,既促成了堂会演剧特有的俗规,使堂会演剧成为戏曲演出史上独其特色的形式。

    还有刘庆先生的《明清职业戏班财务管理的初步考察》一文亦对职业戏班戏价的变化,职业戏班收入分类(戏班在戏园的演出收入、传差与堂会收入、“打牙吉”与“起阉”两项附带收入),职业戏班支出分类(戏班演员报酬的分配由“包银”制向“戏份”制、“打厘”制的转换),职业戏班演员收入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因此作者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在商业文化的竞争环境中,明清职业戏班逐步建立发展起了一套颇为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其体制是独立的,正是这种自负盈亏的运作方式孕育了明清两代职业戏班绵延不绝的生存能力,并因此催生出明清时期戏剧演出的繁盛和绚丽,对当今戏曲界的发展有一定借鉴作用。

    对戏班教习传承的研究,谭帆《优伶史》《优伶的组织与培养》一章中有所涉及,“宫廷的教习”一节根据史料认为宫廷对于优伶的培养,在宋之前基本上立足于自身,宋以后则采用向民间征集和引进的方式。

    “师承与科班”一节首先肯定了师承在古代优伶教育史上不可磨灭的贡献,接着指出其易滋生门户之见等不足之处,认为科班融合了宫廷、家乐、民间私学等多种培养方法,是古代最完善的优劣培养机构,但文化教育方面犹显不足。

    “家乐的培养”一节总结了家乐的老师身份(包括年来不能上场的伶人、著名的清曲家、串客等),以李渔的家班为例展现营业者”和“关于合资营业者”两部分,独资又包括“好脚自己出资成班”。

    “管事人出资成班”、“戏界人独自出资成班”、“外界人独自出资成班”和“票友独资成班”五种。

    合资则包括“好脚数人合资成班”和“几位管事人合资成班”两种。第二章《人员》对承班人、领班人、总管事人、催场人、监场人、头等脚、管衣箱人等一一进行了详述。

    徐慕云《中国戏剧史》卷三《戏剧之组合》第三章《后台之组织》亦是以京剧戏班为例,分“管事”、“管箱”、“彩头烟火”、“后台规则”、“后台忌讳”和“后台所供之祖师”几方面对戏班后台进行了描绘。

    张发颖《中国戏班史》第十一章《戏班之经营管理》对组班、各种班规、各种演出形式进行了梳理,主要资料来源仍参考了齐如山《戏班》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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