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三教影响-《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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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优伶原来受到的在诸如名分、婚姻、服饰、乘坐方面的限制逐渐淡化,也使大清律令在实际上有所消解。
当然,孙崇涛、徐宏图两位先生的《戏曲优伶史》则刻意体现出对京剧艺人的称谓之不同,如以“演员”称之而区别于对此前戏曲艺人“优伶”、“艺伶”之称。
两位先生认为京剧作为国剧已走向整个中国社会,戏曲艺术的商品化性质日益显著,戏曲艺人亦以其相对独立的社会职业者身份摆脱了千百年来主要归附某皇朝、某阶层乃至某家族的地位,置身于文化商品市场,以其艺术作为谋生的等换价值和献身途径。
例如《旧唐书-李实传》中称:“瞽曚箴谏,取以诙谐,以讬讽谏,优伶旧事也”。
清代焦循《剧说》亦引《应庵随录》云:“古之优人,于御前嘲笑,不但不避贵戚大臣,虽天子后妃亦无所讳。”
优伶虽地位至贱,但在历代的史料记载中却时时可以看到他们以滑稽、讽刺等各种手段参与政事、讥刺名教,形成了“优谏”之传统。
在20世纪初王国维先生便辑成《优语录》二卷,收唐宋两代优语五十条;1981年任二北《优语集》一书出版,采录从西周到五四之前几千年来俳优艺人的优语五百条左右(包括谏语、谀语、常语,以谏语为主),对优伶讽谏类史料的梳理可谓集其大成。
在任二北《优语集》一书资料整理的基础上,后来的学者对优谏的研究非常丰富。
谭帆先生《优伶史》及李平君《优伶》均论及《优伶的讽刺艺术》,归纳了“优谏”相对稳定的常规和格局,大致包括“顺其所好,攻其所蔽”、运用“谐音字”进行讽刺、直面嘲弄几种方式。
薛宝坤先生的《笑的艺术》中有一专论“优伶笑话的战斗风格”,将优语归为“笑话”之列,而注意凸显其具有讽谏作用的战斗精神。
还有薛兆瑞《宋金杂剧史稿》之《宋代杂剧演员》中论及丁仙现(亦作线见)曰:“宋时名优辈出,教坊大使丁仙现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历神宗、哲宗、徽宗三朝,为人正直,不趋炎附势。”
“在教坊数十年,‘每对御作俳,颇议正时事’(宋朱彧《萍洲可谈》卷三,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本),《铁围山丛谈》卷五载其时谚语云‘’。”
同时关涉到优语、优谏的论文亦有不少。
如文非《古代伶人的“借题发挥”》一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论文,而是以通俗的语言讲述了“禁止明月”、“我在徘徊”、“有天无日头”、“不想变法”等几个有趣的小故事。
以及龚维英先生的《略论古戏剧的幽默传统》从“幽默”这一角度出发,梳理了唐宋与唐宋前古典戏剧的幽默传统,对中国式的幽默——滑稽进行了定位,认为中国戏剧的幽默传统相对于戏剧的形成而言较为早熟,虽则正统儒生不屑此道,却长期不衰,发展为戏曲中一个专门的角色——“丑角”。
于广元《双关的历史演进》一文将优语置于双关这一修辞手法自先秦至现代的历史演进脉络之中加以研究,认为有元一代双关这一修辞手法主要体现在“优语”之中。
谐音及语义的双关都被优伶娴熟地运用,充分表现了他们的机警与胆识,亦发挥了双关针贬时弊别有所讽的战斗作用,正如任二北指出的“台官乃不如伶官,官场复不如戏场”。
傅满仓先生的《中国古代话剧小品的演出模式》则另辟蹊径,将中国古代大多由优伶演出的优谏戏、滑稽戏、参军戏、戏弄戏乃至傀儡戏、宋杂剧、金院本等均定位为“具有喜剧幽默感的话剧小品”。
认为它们从内容到形式都过于简单,往往以“笑”或“惊”为结尾以达到讽刺的目的,形成了一定的套路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古代话剧小品向大型现代话剧的转型。
同时专门研究某一时代“优语”的有南京师大刘丽萍在2005年的硕士学位论文《元杂剧科诨研究》,先略述了滑稽诙谐传统的历史溯源。
然后从作家、优伶、观众三方面对元杂剧“科诨”进行研究,涉及到优伶的部分提出观点曰:“优人作为滑稽艺术的追逐者、固定表演者,一直受到社会不公平的待遇。
可尽管如此,他们却坚持优谏的传统关怀时政;并且把轻松诙谐的科诨精神带到生活中,实现科诨的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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