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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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元朝忽必烈来了,高土司“势屈迎降”。明朝傅友德来了“率众内附”,清兵来了也“归顺。”

    如土知州高斗光,明末崇祯时袭职,清兵来滇,即“差目赴省投诚”。

    以后,吴三桂反清,在北胜设茶马关,又与之勾结。

    至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兵攻至四川,又差亲舍赴四川投诚。

    康熙二十年(1681年),又专差亲舍军前投诚。

    此择胜者而“归”,从而躲过了各次王朝更迭中的危机。

    除了王朝更迭中存在的可能“站错位置”的危险,土司在袭职时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前所述,从明代开始,为了“防止冒袭及因承袭人不明而起争端,故规定土官须先将应袭之人呈报。

    并于呈请袭职之际,取得上司印,然而在土司袭职时,“取得上司印结”这个环节成了一个瓶颈,土司们深受各级流官种种刁难和敲诈。

    特别是布政使下属吏员杂役,为了给上司效劳,勾结内外人役,欺骗讹诈,从中渔利,使原是重价的袭职费,再加数倍,以至数十倍。

    如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土司高世昌请袭,卖了庄园5处,得银1000    两,才领到委状。

    光绪十六年(1890年),高氏又因无力袭职,请求西门韩姓,当官认银4000余两。

    在如此高昂的“请袭费“面前,高氏土司采取的办法是“不择手段”地保住土司的头衔。

    这也是高氏土司能够持续800多年的原因之一。

    当然,在高氏土司承袭的过程中,也出现过内阴的危机,如据《明史》载,“北胜州土同知高世懋死,异母弟世昌袭.其族侄兰妄称世昌奸生,讼之官,不听.世昌惧逼,走丽江避之.寻还至澜沧,宿客舍,兰围而纵火,杀其家七十余人,发其祖父墓,自称钦授把总,大掠.丽江知府木增请讨之,谓法纪弁髦,尾大不掉,不治将有隐忧.上官嘉其义,调增率其部进剿,获兰枭之。”

    作为朝廷“以夷制夷”的工具,高氏一直“忠心耿耿”地贯彻着这一原则。

    从高斌祥以来,参加过朝廷调遣征战和平剿暴乱的土司历朝都有。

    比如:明高昶率部攻克平麓川,立功升职;高聪在嘉靖三年(1524年)以杀贼功,叠经巡抚,御史奖赏;高嵛五次奉调出兵;高德克平赤石岩等处夷乱;高承祖奉调征讨腾冲等地有功,获“报国忠贞。

    高世懋四次征讨蒙化,武定和腾冲等地,立功受赏;高世昌天启二年领兵攻打米郎,必善等寨,擒贼首。

    道光以前,“世际承平,士习于庠,农安于野,二百余年,军旅之事未之闻也。

    道光以后,高氏土司所辖地界暴乱不断,道光年间,唐贵起义,高善因“办理不利”被朝廷所杀;光绪年间的高长祜和高履坤都死于当地少数民族的战乱。

    可见,高氏土司的地位之所以得到保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很好地“践行”了朝廷“以夷制夷”的策略。

    至于高氏土司的衰落的话,在明初以前,中央政权还没有对土司进行改土归流。

    也就在这个时期,高氏土司达到了鼎盛时期。

    后来,高斌祥受朝廷调遣击败明玉珍,生擒反叛的缅甸王立功,由北胜府知府,授中顺大夫(四品),功升云南中书省右丞,授资善大夫(二品)。

    也是因此,高斌祥的势力达到了高氏土司的顶点,之后,随着明朝廷的改土归流,高氏土司开始走下坡路。

    对于改土归流,明代官吏多持“宜仍土官以顺其情”之策。

    比如王守仁议广西思恩土酋叛乱时,曾反对设置流官。

    他的理由是:“思恩未设流官,土酋岁出兵三千,听官征调”,设流官后,朝廷反需“遣兵数千防戍,是流官之设,无益可知。”

    即使是这样,明朝“改土归流”,“土流兼治”的策略还是没有改变。

    明洪武十七年,朝廷开始在永胜设流官知州,推行“土流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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