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大融合与大发展-《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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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宋二金时期,由于民族政权对峙,民族战争不断,民族偏见强烈,民族隔阂严,民族构成的演变步伐相对缓慢。
即使在同一政权统治下的各个民族之间,关系也相当紧张。
同时伴随着封建制度向边疆地区扩展,元的统一使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
元朝以后,民族构成的变动相对固定下来。
虽然元曾把女真、契丹称为“汉人”,但只是暂时的和局部的。
元朝建立后,民分四等,实行严厉的民族分化和民族歧视政策。
到了之后的明清时期,民族构成的成份相对固定下来;
明朝与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明朝推行大汉族主义政策,民族关系颇为紧张。
清承明制,所不同的是清有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
清朝努力经营边疆,使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获得较大发展,国家统一更加巩固。
清朝前期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发展阶段,形成了50多个民族。
满清入关,满汉民族矛盾尖锐。
元朝清朝虽由蒙满不同民族所建,但都实行了具有较强烈色彩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加深了各民族问的隔阂。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一个重要时期。较之前代,这时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实现了满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之间大融合。
像是早在清军入关,满汉之间已经有了接触。
同时清军入关后,随之满族大批迁入关内,客观上打破了满汉之间的地域界线,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局面。
同时,为了巩固统治,满清统治者还主动寻求与汉族地主阶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的联合。
这样,在多民族长期的杂居相处中,满族因融入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渐壮大。
同时,也有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融入其他民族。
这种血缘的交流,既有利于满汉之间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间的关系。
其次,边疆地区各民族的融合较前代有所加强。
清初,今天我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们主要分别在边疆地区,呈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状态。
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准噶尔部的分裂活动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册封了西藏宗教首领和派驻藏大臣,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与管理。
这在客观上,既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又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
如清代在对北部边疆的经营与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迁入东北腹地。
接着,又经过多年的征战,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以统治归附的蒙古各部。
同时,内地汉族人民因战乱、灾荒、饥馑等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边疆,与他族杂居。
这种不同民族成分之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在北方广阔的地区,掀起了以汉、满、蒙古的融合为核心,维吾尔、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纷纷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统治和抗击列强入侵中,增强了彼此间的凝聚、交往和融合。
满族贵族在入关之初,曾推行过圈地、投充、剃发等一系列扰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权、平定“三藩”战争中,八旗军也曾扰害汉民。
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阶级对立和各族反抗,客观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统治中加强了联系。
清后期,统治日益腐朽,列强纷纷染指中国,狼烟四起,边患频仍,民族危机加深。
在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况下,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与联合,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我国历史上突出的民族融合时期有三次。
当然,中华民族在古代长期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中,曾出现过三次大分裂、四次大统一的局面,在分分合合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三次民族大融合的高潮
像是三次大分裂,分别是东汉末年,各军事集团不断进行混战,导致分裂,形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和唐朝中期以后藩镇节度使势力的发展,形成五代十国的短期分裂局面。
以及两宋时期,民族矛盾激化,形成北宋、辽、夏对峙和南宋、金、蒙古对峙的分裂局面。
四次大统一则是,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统一全国。
280年,西晋灭吴,统一全国。
589年,隋灭陈,统一全国。
1279年,元朝消灭南宋的残余势力,统一全国。
而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大融合的三个高潮是。
第一次: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华夏族在战争中与其他少数民族接触频繁,促进民族融合并形成第一次民族融合高潮。
第二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蜀国坚持搞好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吴国汉族和山越族共同生产,开发江南。
东晋时,匈奴、鲜卑、羯、氐、羌族内迁;北魏统一黄河流域,民族大融合趋势出现。
第三次:辽、宋、夏、金、元时期,少数民族接受汉族封建文化,在加速自身封建化进程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特别是元的统一,使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并且出现了新的民族——回族。
至于民族融合主要途径,生产斗争促进融合,
联合斗争,阶级斗争促进融合(各族人民共同反压迫反剥削斗争:班超帮助西域各族摆脱匈奴的奴役,反西晋的斗争,反前秦的统治等)说到底是阶级斗争,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共同反对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使民族联系更加密切。
社会改革促进融合(统治政权强制推动:秦始皇移民于边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等)
还有“和亲”促进融合(政权间的友好、和好:文成公主入藏,唐蕃“和同一家”)
当然也少不了战争促进融合,国家统一促进融合(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汉、唐、元、清的大一统局面等)
物质文化的交流:农牧业、手工业、先进生产工具、经验技术、土特产等。
民族间的杂居、通婚:元朝民族分化政策中的“汉人”等。
通贡,指贡品赏赐,如:靺鞨对唐朝纳贡,宋送给辽、西夏、金岁币。
边疆贸易,如:北宋与辽、夏边境的榷场,明与鞑靼边境的互市。
会盟,如:唐蕃会盟,澶渊之盟。
册封,如:唐对西突厥、回纥、南诏首领的册封,清对西藏喇嘛教首领的册封。
设机构管辖,如:西域都护、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宣政院、理藩院、驻藏大臣等机构的设置。
民族迁徙。魏晋以来,一些少数民族大批内迁,他们和北方汉族人民杂居相处;秦朝时内地人民迁徒到河套;中原人民迁徒到珠江流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人民南迁江南地区等等。
友好交往。特别是在我国古代的大统一的局面下,在和平的环境中友好相处,融合加速。
少数民族统治者改革。魏孝文帝的改革,大大加速了民族融合。
统治者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
兼并战争,促进民族融合。春秋时在诸侯争霸过程中,大国兼并小国,诸侯国逐渐减少,华夏族和其他各族接触频繁。
而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
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
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
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
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
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
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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