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科举考试的意义-《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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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35年,英国人罗伯特·英格尔斯在《中国文库》英文杂志上撰文探讨中国的科举考试,并预言:“英国东印度公司,就选拔文官而言,已采用了这一原则,这种中国人的发明创造在印度的充分发展,预示着或许将来有一天,它会像火药和印刷术一样,在国家制度、甚至是欧洲的国家制度中,引起另一次伟大变革。”
1868年10月,在中国京师同文馆任总教习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出席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东方学会上提交宣读的论文《中国的竞争考试》中,极力建议美国政府应向新近实行文官考试的英、法等国一样建立文官考试制度,并向长期实行科举制的中国学习,他认为这将对美国的文官政府产生积极作用,其益处将大于以往的指南针、火药、印刷术等技术方面的发明。
丁韪良的观点对美国的文官制度的建立产生过一定影响。
l873年,美国文官委员会在争取建立文官制度时,借用了丁韪良的说法,认为考试选官的效用比指南针和火药等更大。
1943年,邓嗣禹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西方考官制度的影响的文章,为了撰写这篇文章,他查阅了70多种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专著和论文,他们大多是发表在1570年和l870年之间的英语版本。
依据大量的资料,邓嗣禹得出结论说:“毋庸置疑,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被介绍给了西欧国家,为各个国家所采用并得以逐步适应它们自己的特点。”
与此同时,还有西方国家借鉴中国科举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论证,说:“有证据表明:第一,中国的科举制度在英国广为人知;第二,有关那个时代竞争考试理论的期刊文章和议会辩论均与中国的这一制度相关;第三,议会内外一致认为,科举制度是中国创立的一种制度,而且不容否认;第四,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先于中国而是用一种竞争性的官员考试制度。”
到了1947年,美国学者克拉克更是在《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发表的《中国科举考试中的子弟与才士之争》一文中指出:“以科举考试为核心的中国文官行政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对世界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
马克伊尔在1996年研究了各个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及其渊源以后,得出结论:第一,在现代公共管理研究中,西方学者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中华帝国的影响。
第二,竞争考试以及高级公务员制度起源于中国并且这种制度已由中国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准。
第三,中国的经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世界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以及精英高级公务员制度。
第四,这些制度的绝大部分都带有通才和非代表性官僚占统治地位的特征。
第五,比较而言,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具有专才占统治地位的特点。
值得人们深思的是,当西方国家急于研究、仿效中国的科举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适应近现代西方社会需要的公务员制度的时候,发明了科举制度的中国人却在迫不及待地铲除这一制度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
在科举被废后较长的一段时期,中国一直未能重新建立起公开、刚性和程序化的选官制度。
当时中国的官员选拔制度甚至倒退到了科举之以前诸形态。
民国年问曾借鉴西方体制推行公务员制度,由于种种原因,那只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可惜的是,在l949年解放后,我们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完全抛弃了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这不能不说是令人遗憾的。
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我们借鉴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于l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在《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中首次提出了“考试录用”要求,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考试,择优录用”的方法。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l993、1994年,国务院选后正式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它标志着考试录用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国录用公务员考试体系的正式确立。
发明文官制度的中国反而需向欧美学习借鉴。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科举考试回归故里。
当然,这是在全新的更高层面上的升华,也是传统考试文化在中华大地上的新生。
三、科举制度对当代公务员考试的现实观照
时至今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整l0年。
公务员考试中尚存在许多问题,我们以科举制度为一面镜子,为公务员考试提供历史的观照,其永久的精神至今应为公务员考试提供借鉴。
(一)公务员亟当以科举制度的核心——平等精神为借鉴。
1、考试资格平等。科举制度允许士人“怀牒自进”,自由报考,在最大范围内提供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
回看现今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值得欣慰的是: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2年8月,全国有17万多农民身份的人经过严格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后,进入到公务员队伍,初步打破了地域和身份的限制。
但是公务员考试中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当下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域和身份的限制,这不仅损害了考录的公平性,而且还成为某些考试中应考者来源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得选拔人才的视野显得很是狭窄。
2、考试过程的平等。其一、建立完善的主考机构和考试官员队伍。
依唐制,宋明清科举考试均由礼部侍郎主其事。
中央专设贡院,作为考试的专门场所(明清时各省也设贡院),贡院内设内帘官(负责阅卷)和外帘官(负责阅卷前的弥封、誊录、对读等事务),内外帘官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授受,各自封闭办公。
其二、建立严格的考场制度。唐代礼部试即建立起贡院,作为专门的考场,贡院四周用荆棘围起来,以杜绝考生与外界的往来,贡院内实行搜检和巡查制。
为防止考生挟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生在入场时经过搜索衣服,严禁出入。
考场中设兵卫巡察监督。
五代后唐明宗时,礼部规定,入场时须搜身,若搜出文书,一律驱除考场,并罚其以后两次不准参加科举考试。
其三,实行密封、誊录制和对读制。唐代偶有弥封的做法,既将考生的姓名、家世糊起来,宋代成为定制。
为防止考官认识考生笔迹和考生在试卷上做记号,宋真宗特设誊录院,派书吏用朱笔将考生的试卷誊录一遍,考官只阅朱卷。
为防止誊录官作弊,又设对读官,校对朱卷与墨卷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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