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科举制度的优劣-《买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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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
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
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
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
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
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
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
“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
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
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
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
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
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
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
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
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而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
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亦称副贡。
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
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
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
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
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
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
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
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
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
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
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
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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