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根脚-《混迹江湖开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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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走之前,右爪抓碎了壮汉的布衣,还在其腰侧留下了道道血痕。
“想跑。”壮汉沉声说着,丝毫不在意自己腰间的伤势,右手往前一探一把抓住郑东西的脚踝,“回来!”语罢,擒着郑东西的脚踝,拽着郑东西的整个身体,便重重的砸在了楼梯上。
力道之大,楼梯中间直接碎裂了一个人形坑洞。
被抓住了腿脚,等于就废掉了郑东西一多半的实力,当时心中便暗道一声不好,可终究是迟了。
自己还是太冒险了点,面朝下砸在楼梯里的郑东西心里这般想着。
就在壮汉抓住他脚还要再砸一下的时候,双掌在地面一拍,身子横空旋转扭曲成麻花一般,左脚脚尖如利箭,点在了壮汉心口位置。
看似轻飘飘的一脚,后者却浑身一麻,再拿捏不住,五指自然松开,神色一僵后退了两步。
脱身之后,郑东西丝毫不停,双脚踩着楼梯便跃了下去,一个起落就站在了壮汉身后,迅速拉开距离。
虽然没有看到之前刘元与陈礼交手的情况,但他也同样选择了拖延时间的策略,且他的身法比之刘元更快,出手也更加迅捷。
刚才那般险恶的情况下,都能够在壮汉的身上留下伤口,其出手速度可见一般。
然而这位壮汉并不是陈礼,只见其转身一个飞扑,如那下山猛虎,攻势大开大合,招招凌厉,朝着郑东西猛劈而来。
显然壮汉练的武功与陈礼是一个路数,二者同出一门。
可要比陈礼厉害太多,一双手就是铁掌,闪烁着幽幽白光,乃是内力外显。
一身肌肉虬结,内力也比陈礼深厚不少。步步紧逼,以刚猛的招式不断缩小着郑东西可以辗转腾挪的空间。
数次郑东西都是险之又险的窜了出去,即使如此,依然是浑身带伤。那一双铁掌擦着就伤,若是挨实了就和如今的刘元一样了。
再加上之前郑东西先前已经在后院打过一场,此时已然不是巅峰状态,正面对敌向来也不是他们神偷门的长项,却已是次次被逼着对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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