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终结与开始-《超维之道》


    第(3/3)页

    荡胸生层云,一览众山小。

    飘渺的云雾在左右弥漫,人在空中随风而动,凛冽的寒风被力场所消融,然后就变得惠风和畅。风尘、韩莎二人一边以意念通过芯片和梅雪交流,一边和王佳乐说话。王佳乐戴着丝巾,将头部包裹,目之所见一片模糊,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些模糊的形状和暗淡的色彩,小心翼翼的靠着韩莎。

    韩莎柔声的教她唱歌,唱的是《又见炊烟》,曲调悠扬、温和。王佳乐自然是韩莎教什么,她学什么,没有挑拣的余地。

    但念诗、唱歌……她也都挺喜欢的。数学也很有趣——如果让她死记硬背乘法表,小家伙儿是肯定不会感觉到有趣的。

    “死记硬背”从来都是一件让人讨厌的事情,没有人会喜欢。绝大部分人讨厌政治、历史,讨厌诗词,实际上都是因为被多次的、一次一次的强制要求背诵造成的——学习一篇散文,要背诵其中的某一部分“优美的”段落——实际上,那一点儿都不优美好不好?每一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你认为美的,别人也会以为美吗?也许,会以为虚伪到恶心,恶心到想吐吧?

    就像是郭沫若的诗,那真是看第一眼的时候就感觉到反胃,背一遍都能吐好几次,背上几次,也就都没兴趣了。

    妥妥的是一种“自杀式袭击”!

    所以,韩莎教王佳乐的时候从来不会要求王佳乐去背,只是领着王佳乐念……事实上,王佳乐喜欢的诗,基本上念上两三遍就背会了,不需要特别去背。而王佳乐不喜欢的诗,韩莎也不会硬要求王佳乐去喜欢——不喜欢,咱们就换一首。那么多的诗词歌赋,总有一款适合你。不喜欢全诗,那也总有一两句适合你。当念一首诗的时候,能心有触动,产生共鸣,感受美好,这便是诗词的意义……

    它的意义不是背了以后去装逼,不是有人说的看了风景,没背过诗的就一句真美啊,背过的一句夕阳无限好之类的。

    读诗也好,读书也好,就如观景。看这一片景不在于如何描述它,真美啊和夕阳无限好是一样的,辞藻如何并不影响景色。而当时,看到这一片风景的时候,心是怎么想的,才是重点。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诗情画意虽然美丽,我心中的只有你……”

    “又见炊烟升起,勾起我回忆,愿你变作彩霞,飞到我梦里,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诗情画意虽然美丽,我心中的只有你……”

    少女的嗓音透着一些稚嫩,却干净的如同天空。简简单单的歌词,简简单单的旋律,只是教了一遍,就能唱的很好。韩莎轻轻的打着节拍,轻轻的“啪”“啪”的声音,和歌声一起交融……

    少女响起了炊烟升起时候的暮色,那时候她一个小小的人儿要赶着羊回去,夕阳下的黄土承载着她的生活,那时候她并不觉美丽,只是夕阳,却代表着她终于可以回去了。虽然会挨骂、吃不上一口好饭,但终究,肚子不会再那么饿——那算是美好吗?她不知道,但唱着唱着,眼泪就湿润了丝巾,晕染出了一大块深沉。

    韩莎轻轻的把她搂进了怀里,温柔的问:“怎么一下子哭了?”

    王佳乐就说想起了以前放羊,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可以回家,就可以让肚子不那么饿,唱着夕阳,就想起了夕阳。

    “跟我走吧!”韩莎起身来,一拉王佳乐的手,把王佳乐拉的站起来。唱了一句陈明的《快乐老家》,后面的歌词却随意的魔改了:“现在就出发。苦已经过去,甜已经来了,有一种味道,那是爱的表达,它近在心灵,却远在天涯……”

    拉着王佳乐一边唱,一边跳,于是什么夕阳、什么炊烟,就都被王佳乐抛在了脑后,只顾着跟韩莎《快乐老家》了。

    “一起来……一起来……”魔改版换成了正版——风尘被拉着一起跳、一起唱,通过芯片和韩莎意念交流,说:“我第一次听这首歌,还是在老家。那一年刚刚拉了电线,西营终于有电了。爸爸和妈妈把一台十二寸的旧黑白电视弄回老家。我还记得,那是我在一个下午的时候听的……”

    “那你还记得窗外一起跟着看的小莎莎吗?”韩莎很是幽怨的问了一句祂这个死没良心的!

    巴掌大个电视剧祂一个人都占满了。当时她是在窗外偷偷看的,结果就看到这厮的背影,至于电视……也只能听一听过瘾!

    心说,幸好咱是十里八村的大仙爷,看电视的地方多的是,而且人家还是大彩电,不是小黑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