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他希望每一个人族都有机会发展,有机会会做他想做的事情。 而不是在大荒之中,日复一日的和猛兽搏斗,每一次在大荒中惊醒都担忧食物不够,都在寻思下一顿该吃些什么? 他并不想改变太多,只想改变他接触到的一切,改变对他很友好的部落。 他的实力并不强,并不能够无敌于天下,甚至于他的实力可以说很弱,连在大荒中行走都需要小心谨慎,不敢乱来。 但每个人终究要有一点追求,有一点希望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差别? “小麦还没有长起来?” 唐玄明不再向之前那样饶头,因为他开挂了。 去大宋他可不是什么都没做,也不是光顾着收集武功秘籍了,大宋藏书馆的很多关于农业锻造方面的书籍,他都收集了一大堆。 这种发展的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达到巅峰的技术才是唐玄明看中的。 要是有能力,他甚至想要造个核弹出来。 管你凶兽多么牛逼,先用核弹洗一遍地,你能直得起腰的话……再来一遍氢弹好了,要是还不行,那他认怂。 当然,那也只能想想。 以唐玄明所在那个时代的顶尖科技,想要在这个神魔遍地走的时代打出一片天来,恐怕不是很理想。 而且……唐玄明看着脚边的一点点小苗苗,有点头痛了。 坐拥无数种地的宝典,但是他连个小麦都种不好。 在这个世界的小麦天知道拥有了什么样的特性,浇水施肥没有什么用,反而喜欢喝血,尤其是喜欢喝凶兽血。 唐玄明在之前离开的时候就隐隐有所感觉,因为活下来的七株发芽的小麦都是靠他的鲜血才活下来的。 而在他离开的这么长时间,发芽的小麦依然保持原有的状态,和她离开之前没有什么两样,要照这么长下去,估计几百年都不能够成熟。 那还吃个毛啊!等它长大了,部落人都换了几茬了。 或许可以让每代人死去之前按着自己儿子的肩膀说:“儿鸭儿鸭!以后老死的时候记得跟孙子说,麦子熟了,到时候烧给我,我想尝尝味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