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念念不忘的人-《玉帛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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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山因为边走边看,其实目光比较散乱,只有一个大致的方向和范围,并没有特定目标。

    除非见到一张难得的漂亮脸蛋,或者一个前凸后翘的销魂身材,他的目光才会瞬间聚集起来,并且跟随人家移动很久,直至对方消失在某个角落。

    此刻猛听有人在跟前说话,汤山定睛一看,见这女的脸上*像面粉,至少扑了两斤有余;眼睛周围,画得比熊猫更加黑白分明;嘴唇又大又红,说话一伸一缩,犹如吊在树上的猴子屁股。

    汤山见这张脸并无可观处,目光下移,看到的是双层下巴;再往下,锁骨不见踪影;继续往下,衣服包得很结实。

    胸倒是挺大,可惜太坚硬,看着就像假的。

    汤山一下就失去了说话的兴致,伸手试图拔开她往前走。女人却不死心,扎稳马步问道:

    “喂,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汤山见她很不识趣,又纹丝不动,完全挡住了自己的视线和去路,心里就有点不爽,恶声恶气地说:

    “找别人去。千万不要在我跟前班门弄斧。”

    女人一时没听懂,愣了一下:“啥意思?”

    汤山恶声恶气之外,再加点老气横秋:

    “你这种搭腔套路,我三年前就用过了。”

    女人这回听懂了,仍旧不让开,嗤笑一声,反唇相讥:

    “嘿哟。三年前?你现在才多大?三年前你毛都没长齐吧?”

    路过的旁人一阵哄笑。汤山没心情继续跟她纠缠,脚下拐个弯,绕过她继续往前走。女人在后面提高了嗓门喊道:

    “你不就是那个小瘸子吗?”

    汤山大怒,回头瞪眼骂道:

    “瘸你妹。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瘸了?”

    这一吼,路人为之侧目,半条街都定格了半秒钟。那女人自知失言,当街被骂也不敢还嘴,只是讪讪地解释:

    “我是真的认识你。咱们以前住隔壁村。”

    汤山一听这话,才依稀觉得,此女确实有点脸熟,似乎真在哪儿见过。难道真如她所说,以前住隔壁村?

    转而一想,隔壁村的又怎么样?就算见过,也不熟悉。你要是个年轻美女,我还可以为你驻足停留,顺便认个老乡亲近一番;可你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还亲近个鸡毛?

    汤山头也不回,再次恶声恶气地说:

    “你他妈的认错人了。”

    然后加紧走了几步,让自己消失在人群里。

    他心里清楚,其实那女的并没有认错。

    汤山年少时的确有个外号叫“小瘸子”。七岁那年,他经历过一场事故,左腿严重骨折。事后留下了后遗症:左腿略短。

    这缺陷平常走路根本看不出来,只有在跑步时,身子有点摇摇晃晃,速度怎么都提不上去。毛病看着不严重,但在学校的体育课上,却是致命的。

    不能跑步,就无法打篮球,无法踢足球。大部分运动无法参与,从而无法博得女生的崇拜与青睐。这也是汤山在同桌江素萍面前羞于表达的最根本原因。

    汤山身边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小时候受过伤,并且留下了后遗症,同学们都以为他只不过是体育天赋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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