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赠书-《不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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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时光,气候清凉,正适合赶路。

    走了一阵,陈唐发现个问题:他竟不觉得累……

    记得前身出来摆摊的时候,由于书箧负重不小,几乎一路走一路歇的,每走半刻钟,就得找地方坐下来,喘一会气。

    可如今都走一刻钟了,一点乏力之意都没,精神抖擞得很。

    这身子,似乎不同了……

    难道是在胡家吃喝半个月的效果?

    应该如此。

    天天能吃饱喝足,身子骨自然会变得强壮。

    陈唐不再多想,继续赶路。不用在路上歇息,速度大有提升,过去大半个时辰的路程,现在小半个时辰便到了,起码快了一刻多钟。

    州府一如既往般热闹,循着旧时记忆,陈唐来到以前摆摊的地方。

    这是一条清幽的街道,有个名堂:翰墨街。顾名思义,两边开着的,全是出售字画而或古玩的店铺。街边散杂地摆着数个小摊子,便是像陈唐这般落魄的穷酸秀才弄的,日常帮人写字写信写对联,诸如此类。

    翰墨街两旁多有槐树,一棵棵撑开绿荫,煞是凉爽。

    陈唐很快在树下寻个空地,把书箧支起来,垫块木板,便等于是个简易小桌,可在上面写字,当真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

    “哟,这不是陈老弟吗?怎么又摆起摊来了?”

    前面不远,那摊子主人有些阴阳怪气地叫起来。

    这家伙姓吴,名“函”,今年四十二岁,是不折不扣的老秀才,举子试已无望,又当不上塾师,只得到翰墨街来做营生。半个月前,胡家庄招募家庭老师,他也屁颠屁颠去应聘,可惜最后没选上,因而对陈唐,心里便有几分嫉妒之气。

    一月一千钱,酬劳极其丰厚,何况胡家小姐如花似玉,每天对着,简直便是赏心悦目的事,俗一点说,可称为“财色兼收”,当真是人生乐事。

    万一……

    如果万一跟胡家小姐对上了眼,弄个生米煮成熟饭什么的,下半生都不用愁了。

    虽然吴函长得尖脸猴腮的,但也是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然而大好机会,却落到陈唐这小子头上。

    说着,吴函离开摊子,走了过来,打量陈唐一眼,见他面色红润,面目越发俊朗,心中的酸意更是难以抑制:半个月前,这小子还是面黄肌瘦,弱不禁风的,怎地当了半个月胡家塾师,便养得如此好气色了?一定是在庄上吃好喝好,天天有肉……

    想到肉,他不禁吞了口口水。

    陈唐一拱手:“吴哥好生意。”

    “好个屁,我都两天没开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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