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宣布自立-《大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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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军有设立大都督一名,大都督为张强,终身任职。
大都督管辖中枢,军事,监察,内务四块。
大都督府有侍从室,负责为大都督服务,设立近卫军总部,驻扎在大都督府,近卫军属于大都督的私人部队,效忠于大都督个人和家庭。同时设立大都督府亲卫部队,编制为一个营,5oo多人,负责贴身保护大都督。
华夏军在大都督下面设立内务府,监察部,国防部,归大都督管辖,同时设立内阁,内阁管辖属于中枢,内阁管辖十部,十部管辖地方,内阁最高官员为相,设立副相两名。
三名相共同管辖十部,以相为主,相负责全面管辖全国事物。”
内阁管辖的部门为:
“吏部(负责官员考核和升迁,只负责从三品以上官员的考核和升迁,以及全国官员的备案和核查。同时负责举行科考。配合学政部选拔人才。)。
户部(负责全国财政的核算和核,调拨,以及监督管理全国税务,收税。)。
礼部(负责祭祀,接待,礼仪规范,宗教)。
工部(负责全国交通疏导和道路建设,河道疏通,挖掘,水利监督,房屋,宫殿建设等)。
刑部(负责全国刑法,断案)。
兵部(负责全国守备部队,民兵部队,村卫队建设和管理,以及后勤物资的调拨和管理,)。
学政部(负责全国村学,乡学,镇学,县学,府学,道学,州学,以及太学,还有私塾,私学的建设和监督,考核,统管全国学政,配合吏部选拔和任用官员。)。
外交部(负责同外部势力的交往和联络,)
商部,(负责商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商业运营,旗下拥有商队,管辖各地商业工会,非核准不得经商,外地商人需去商部报备,否则不得经商,只对经商资产十万以上的商人有用。)
农业部,(负责农业耕种,耕地土地管理和利用,负责水利建设,种子核,农具拨,受灾审核和补贴,所有田亩数在三百亩以上的地主,必须在农业部报备,否则视同叛逆,土地没收,抄家,财产充公,一部分归农业部公账,一部分上交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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