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官制改革3-《大明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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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用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三块,同时增加情报,监察,外交三块。

    其中中枢的最高长官是相,相对大都督负责,官品品一级,内阁里面还有副相两名,官品品二级。

    副相负责相关的部门,分担相的责任。

    副相下面是各部部长,官品一品,各部部长下面有两名副部长,官品从一品,分担部长的职责,部长统筹全局。

    各部下面是厅,称之为厅长,厅长下面设三名副厅长,负责协助厅长。厅长官品二品,副厅长官品从二品。

    厅下是处长,官品三品,下设四名副处长,副处长从三品。

    处长下是科长,官品四品,科长下是科员,科长作为底层的办事执行人,不得设副科长,必须亲历亲为。

    科员没有品级。

    这是中枢内阁的官员官职和品级。

    地方上设州,最高长官是州长,州长为从一品,副州长为从二品,当副州长当了州长以后,提为正二品,第二次,或者平调其他州的时候才升为从一品,或者调往中枢的时候才升为从一品,厅长为三品,以下官员都比中枢要低一品级。

    这样设置是因为中枢官位很少,如果有太多出色的人,那么调往中枢的时候,就不好安排了,因此得让这些官员有些想念才行,在中枢的时候,他们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能转正,正式在中枢任职,做事,否则如果把在底下的坏毛病带进来,那么中枢很快就会败坏,这对张强的统治不好,也不好处理,处理大官对于那朝哪代都是一个难点。

    影响太大,给他们一个考察期,如果考察期表现不好,可以降职,或者正式处理。

    地方的官制结构设置方面和中枢类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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