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零章 精兵简政-《时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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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军法处类似法院,只管审案子,不管抓人,而宪兵队呢,只管抓人,但无权审案子,无权定你的罪,只有经过军法处开军事法庭,进行审判过后,才能说你有没有罪。

    由于军队的特殊性,加上之前比较仓促,所以军事法庭里面没有陪审团,只有所谓的观察团,而这个观察团,都是由高级军事参谋人员组成,实质上就代替了陪审团。

    这么做,是因为参谋人员相对更有文化,所以让他们出头陪审,效果要好一点。

    但现在看来,这么做的弊端很多,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效率太低,尤其是宪兵队抓到人后还要送去军法处审案子,这一来一回相当费时间,在民间还可以,军队里要是这么拖沓,很多事情就说不清了。

    也正因为这个军法处与宪兵队分离的制度,所以让很多宪兵队的人不乐意抓人,因为抓到人费事儿不说,还不一定能定你的罪,又容易得罪人,费力不讨好。

    所以时间一长,当初那些年轻的宪兵人员很快被腐化了,他们发现军中的不法现象后,通常都是收点钱,说两句注意,然后就睁一眼闭一眼。

    军法处呢,也很乐意这样做,因为宪兵队不把人送过来,他们就能更清闲一些。不用忙了,反正军法处审案子的时候有太多人盯着,他们根本就收不到好处,所以干脆当闲差得了。

    要不说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不管李永吉拿出多先进的制度,要是不玩点狠的,下面的人很快就能把你的优秀制度弄一个千疮百孔,根本就顺畅不起来。

    这一次。李永吉不但用一大批人头狠狠的震慑了下面的人,还决定把军法处与宪兵队这两个部门合并,都归到参谋部的麾下。

    也就是说,军法处与宪兵队都属于参谋部的下属部门,部队的军纪问题。还有政治鼓动问题,全部归参谋部负责。宪兵人员成为独立的纪律检查部队,直接归参谋部负责,并由各级参谋人员直接统辖。

    另外,为了更好的控制部队,执行参谋建在连上的政策,也就是在连一级部队中,必须建立一个参谋科。配备一名连参谋,外加一个组的直辖宪兵。

    平时,连参谋除了负责帮忙连长参赞军务外。还要负责部队军容军纪的审查,另外对部队官兵的思想方面,也要加强控制,比如嘘寒问暖,深入基层啥的做法,都是标配。

    如此一来。参谋部就能加强对基层部队的控制,再也不像过去一样。只能当个随军的军师或者监军一类的角色了,而是掌握了更大的权力。

    毫不客气的说。这样一搞,各级部队的参谋长,一下就从原来的清高职位,变成了位高权重的职位,几乎只比各级部队长官低一点,比副职长官还高,成了各级部队实质上的二把手。

    换言之,经过这么一番改革,部队就成了部队主管负责战斗决策,部队参谋负责军队日常,副官只能当替补的这种三驾马车的局面。

    比如说在一个连队,连长依旧是一把手,负责部队的行军作战,而连参谋长不但要帮助连长制定作战计划,还要负责部队的日常生活,成了二把手;至于原本的二把手副连长呢,则只能当替补,在连长没挂掉之前,最多能说两句话,就地位与权力而严,比连参谋要低,成了三把手。

    部队原先的参谋,大都是一些年轻的读书人,他们大都没有多少军旅经验,只不过是比较懂文化,识字比较多而已,要是在古代,这些参谋也就是一些随军文书之类的。

    虽然这也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清如水,但至少经过这么一番变更,能在短期内保证效率,至于长久性的问题,那是个漫长的建设。

    反正李永吉算看出来了,就算你把后世美帝的政策拿到现在用,这群中国兵也能给你玩出个花来,所以与其玩什么民主公平,更加集中的独裁说不定更好。

    而且,部门多了,权力分散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公平,反而牺牲了效率,很多人因此不作为,出了事儿互相推诿。反倒是把多个部门集中起来之后,反而能够加强效率,让人无法推辞责任。

    就好像现在,纪律上出了事儿就不必找很多人了,直接找参谋长就行,这就是所谓负责人制度。一旦明确了负责人,那么这些人也就无法推脱,为了自己的官帽子跟小命,至少短期内,他们是不敢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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