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力量的代价-《搬个魔兽到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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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岛到处都是罪犯。
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盗窃犯,还有战犯。
能在这样一个地方活过一天,就不是新人了。
能活过一年以上,就一定不简单。
林斯顿活了五年。
他是一名刺客,因为刺杀了白龙岛某位爵士被捕,被白龙伯爵放逐到这里。
在外面,他有自己的身份,是某个小规模刺客团体的主力成员。
但到了这里,他却成了独行侠。
像从前一样,加入某个盗匪组织?
林斯顿摇头说“不”。
赎罪岛有三大盗:神盗,荒盗,鼠盗。
神盗人数最少,个个都是精英,他还没资格加入。
荒盗是强盗,野蛮凶残,不和他的胃口。
鼠盗专业盗墓,挖掘地下深处的陵墓、遗迹,也不合他的胃口。
至于那些小型盗匪组织?
他看不上。
所以一直独行。
赎罪岛从来都不是一个抱团取暖的地方,没有人值得信任,独行有独行的好处。
他胆大心细,实力很强,潜行能力非常出色,一个人活到了今天。
从刚来时被剥夺了全部装备,到现在赚来了满身魔法装备,手上还有一把+2的匕首,他从未失手。
喝最烈的酒,玩最骚的女人,游走在黑暗的边缘,他的一生就是一支刀尖上的舞蹈,危险而又刺激。
如果把赎罪岛所有的刺客排个号,他自信可以名列前五。
或者至少前十?
白天,他盯上了一个肥羊,一个出手阔绰的法师学徒。
现在,他来取货。
这家旅店名叫“已宰的羔羊”,是“德拉科法师”的私人财产,这一点他很清楚。
这家旅店的价格一向很贵,比其他旅店贵了一倍,所以能住进这里的旅客,当然都很有钱。
有钱,就不是羔羊,是肥羊。
所以他来了。
摸进旅店并不难。
作为一名专业刺客,他有十几种方法能打开旅店的门,不发出任何声音。
他脚步轻盈,不亚于杂技演员。
他手法干净,堪比最好的魔术师。
门开了,他毫不犹豫,潜行上二楼。
调酒师不在,这一点他早就确定。
白天他很容易就确定了那个小法师的房间,但现在他却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忽然发现,厨房里有一点微弱的光。
真的很微弱,再加上厨房里本来就有灯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来。
身为阴影中的行者,他对光亮非常敏感,以前还用某种特制的药剂洗过眼睛,才能分辨出来。
不是蜡烛的黄光,而是惨绿色的光芒,有点儿像是绿宝石。
“地下室有绿宝石?”
“这家旅店是德拉科法师的私人财产,难道地下室里藏着他的财宝?“
“就算不是德拉科法师的,也有可能是旅店老板的。为德拉科法师服务,他一定积攒了不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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