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带我去见见那小子-《都市修真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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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昱再次冲着金无命磕头:“金前辈,看在我们诚信悔过的份上,就饶我们高家一次吧!”

    金无命头发散落,双眼却透着精光,整个人看起来跟一个精瘦的老头差不多。

    他从腰间拿出别着的葫芦,仰头灌下一口酒水,随即轻轻摇头:“在场所有高家人留下一条胳膊,方可离开。”

    “轰!”

    此话一出,所有高家人都炸锅了。

    就凭你一句话,就想留下一只胳膊。

    简直是欺人太甚。

    你之前杀了高亮,现在还想要高家人的胳膊,你当真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吗?

    高洪海这一次信誓旦旦前来,没想到金无命会回来,本以为下跪就没事了,这个金无命竟然还如此得理不饶人。

    既然如此,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高洪海眼睛陡然间变得锐利了起来。

    他变手成爪,忽然间起身,朝着金无命的胸口就抓了过去。

    高洪海已然达到了洞虚境巅峰,距离下一个境界也不过是一层窗户纸了,眼见就要突破了。

    这等修为,又加上是偷袭,就算是仙人又怎么能挡得住?

    却没想到,金无命根本就没有想要躲的意思,依旧拿着葫芦喝着酒。

    眼见自己的利爪就要抓进金无命的胸口的时候,高洪海嘴角不禁泛起一道嗜血的微笑。

    见高洪海突然出手,高昱登时吓得瞪大了眼睛,可想要阻止,已然来不及了。

    说时迟那时快,高洪海的利爪直接抓在了金无命的胸口上。

    那破烂的衣衫甚至都被荡起了一阵风一般飘动了两下,一些原本已经破旧不堪的衣衫变得更加破旧。

    然而,让高洪海万万没想到的是。

    他以为自己修炼的多年的铁爪功会轻易撕破金无命的胸口,将他的心脏给抓出来。

    可结果却是,高洪海感觉自己仿佛抓在了一块坚硬无比的铁板上一般。

    只听铮的一声响。

    高洪海只感觉自己的手骨传来了阵阵剧痛。

    再然后,就是咔嚓咔嚓的断裂声。

    高洪海惨叫一声,整个人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震开了一般,直接倒飞了出去。

    好不容易挣扎着站了起来,高洪海却发现自己的右臂已然废了。

    “啊啊啊!”高洪海惨叫着,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恐惧。

    太强悍了。

    他完全没想到金无命竟然如此强悍。

    难道,这就是仙人的本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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