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条件-《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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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来庆,也就是恒远在东阳的总经理,张建设手底下最倚重的几个人之一。
三倍工资。
现在的唐艳秋在东胜年薪零零散散加起来有七十万,这岂不是说,薛来庆愿意出两百万年薪的年薪挖唐艳秋?还真是大手笔。
韩东斟酌着道:“那你是什么意思?”
唐艳秋点了支女士香烟:“你要是我,该怎么选择。之前我不走,是因为跟夏总关系好。现在东胜这个样子,我确实有考虑过把手头事情解决干净后,跳槽去恒远。”
韩东仔细听着,等她说完,笑了笑:“我能不能打听下,你还考虑什么?”
唐艳秋道:“你觉得我不值这么多?在恒远之前,隆兴律师事务所的总经理也找过我,工资虽然不如恒远给的高,但年薪也是百万以上。”
“秋姐别误会,我当然知道以你的资历,在职场上十分抢手。在我看来,两百万年薪还给少了。”
“说的你好像能给我更多一样。”
韩东摇头:“我给不了,现在的东胜根本养不起你这种人。”
“那你觉得,我还有什么理由留下来。”
带着些咄咄逼人,韩东却初次觉得唐艳秋这种性情十分难得。
肯坦言这些,本身就是许多人做不到的。
职场残酷,换成旁人,遇到恒远这种老牌大公司,连考虑都不会考虑。
缓了缓道:“秋姐,你之前为什么会放着很多大公司的邀请置之不理,选择东胜。”
“首先,我不怎么缺钱。再则,你媳妇很有诚意,我也愿意跟她一块把公司做起来。现在嘛,我没信心了。”
韩东同样点了支烟,车速愈缓。
现在的东胜还真离不开唐艳秋这个挂着副总职衔的人。
百废待兴的局面,离开她这个法务部的经理跟法律顾问,韩东不知道去哪找合适的人选。
如果说保卫科,财务,普通员工这些人都比较容易招聘。那以现在的东胜而言,没有任何可能再找到比唐艳秋更靠得住的法律专员。
就像她所说的一样,她的资格,进任何公司,年薪都会在百万以上。就算是一些大企业,也对这种人才求之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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