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虫?-《旷世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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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鬼,那么我们得赶紧离开。或者我们迟一点离开?”罗杰支吾了。

    这可不见得是能够浑水摸鱼的机会,他不喜欢,很不喜欢。

    “不能迟了,别忘了我们后面还有两个追兵和那条蛇,一旦我们停下来,可能会再次面临兽潮。”凌云不说大家都明白,大家都悲痛所以更加明白凌云的意思。

    “此事就此作罢吧。”凌云说道:“我们要离开云峰,敌挡歼敌,神挡杀神!”

    凌云说的很坚定,他撑起了自己的剑。

    因为他别无选择了,他想要在这个世界里立足,他已别无选择。

    搅浑这个大陆,让上面的人不再太过在意他,然后他便离开这里,等待回来的机会。

    从他执起孤星剑的那天起,他在这个游戏里的名字不再叫【传世】,他变成了叶孤云的徒弟,然后神明们开始驱逐他。

    只要删号就好了,但是他却不想这么放弃。

    删号,就会被所有人遗忘,他还有不想被她遗忘的人,所以他得活着,并且比其他人活的更好!

    白衣的安排很谨慎,却很恰当,直到五个多小时后,整支军队才真正穿过了传送阵。

    当传送阵的光芒黯淡下去,凌云知道,下一段艰难的路程已经在脚下了。

    不等片刻的休息,全军拔寨。

    然后路行三公里,西南方向突然传来了剧烈的战斗声。

    “那是大虫部落所在。”先前去过大虫部落的探子说道。

    果然是一场诡异,可是他们已从其中抽身而出。

    “没必要停留,走!”凌云下令,全军继续向前。

    只要一日左右的时间,从这个方向便可离开云峰。

    最重要是他们比原定的时间要块太多了,对于凌云的计划来说这可是巨大的喜讯。

    “凌云,我隐隐感觉到了不安。”罗杰跟凌云说道。

    “为何?”凌云不明白现在还有什么值得他们担忧,至少从云峰下去后得到帝女花的人接应,他们将会开始那个疯狂的计划。

    “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不知道为何。”罗杰说道。

    “莫要太过担心,这个世界上没有太多的突然。”凌云安慰道。

    “嗯,你说的也对。”罗杰抱着胸。

    不少军士换上了捕抓到的灰狗作为骑兽,而且骑兽还有多的,正好能够作为替换的带在身边,这样速度将会大大提升。

    平和的赶路,对于普通人来说是辛劳,对于他们来说却是难得的休息。

    两万多人,最后只剩下了六千人,血在那个晚上已经凝固了,现在的他们得到了足够的生死,得到了足够的意志,而且还得到了更强的技巧。

    “两个部落,两个天神,真蟒……”凌云赶着路突然有些许烦躁,不知为何。

    【抱歉,最近太忙,说实话这段有点无聊,不过也会很快过去的,主角的冒险还没结束,喜欢的话就请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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