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上午晚点,下午提前更。) * 率领着百人团进行战场屠戮的首领是个瘦小的家伙。他名叫伯尼,是格雷果·克里冈以前的马童。 伯尼率领的百人团还遭遇了好几次的反抗,有躲藏在石壁下和以尸体为遮挡的好几人突然暴起,但最后都被要道上的弓箭手和地面的百人团士兵联手给杀死。 克里冈家族的领地,如今已经被凯冯·兰尼斯特封给了格雷果·克里冈的侍卫队长巴克。巴克上位,马童伯尼也跟着上位,他不再做马童,而是成为了一个将军。 对于伯尼和巴克,米歇尔·雷德佛根本就看不起他们。 伯尼和巴克的家族并非贵族。 他们之前都是克里冈家的狗。 魔山格雷果·克里冈自从废掉,猎狗桑铎·克里冈加入了守夜人,克里冈家族的领地就成了无主之地,自认为比魔山更狠毒更厉害的巴克投靠了凯冯,获得了向上爬的机会。 巴克比魔山更厉害的自信并非建立在勇力上,他认为真正的力量并非勇力。这也是他被凯冯·兰尼斯特看中的一个原因,他会动脑。 伯尼手里的长剑滴着热血,他不单补刀还没有咽气的人,也补刀那些爵士和将领,凡是看起来身份和地位都比他高的,他就补刀。 他这一路走来收获不小,许多贵族的手指上都戴着名贵珠宝,刀剑上也镶嵌着黄金美玉之类,他们的铠甲也是最精良的。 “米歇尔爵士,你得把这个姑娘交给我们。”伯尼嘻嘻笑道。他瘦得像个猴子,但是,了接魔山的人都知道,魔山手下的每一个人都很毒辣,都不好惹,而且杀人就好像杀鸡。 “我要是不呢?”米歇尔·雷德佛本身就对血门城堡给巴克镇守非常不满,这次的截杀的总指挥也是巴克爵士。那家伙在被凯冯爵士封他为骑士之前,都还没有家徽。 “对不起,爵士,我们接到的命令,所有的俘虏,战利品,活人或者死人,都得交给我们处理。你们截杀的任务已经完成。”伯尼嘻嘻笑道,眼神里闪烁着寒光。 被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的戾气熏陶出来的这批手下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就连他的马童都不例外。 伯尼和米歇尔·雷德佛相比,简直就是个小丑。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