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在这个还没有酿酒厂的名气超出本地范围的世界,麦格打算将朗姆酒打造成一个优秀的品牌。 卖酒是好生意,一本万利。 这市场就从麦米餐厅开始打开? 然后设立朗姆酒专营店? 等产量提升之后,再开始扩大经销渠道? 逐步卖向全世界。 老卡尔很快拿到了他点的朗姆酒? 黑陶瓶,顶上是木塞。 拔开木塞? 馥郁的酒香扑面而来,是朗姆酒独特的香味? 令人难以抗拒。 拿过酒杯? 小心倾倒。 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澄澈透亮,泛着灯光,没有丝毫的杂质? 如星光般闪耀。 老卡尔端起酒杯在嘴边抿了一口? 细致、甜润的口感与上一次喝的朗姆酒几乎没有区别,馥郁的芳香在口中萦绕、上升,轻盈的感觉让他眉梢微挑,丝丝缕缕的木气,更是让人心情激荡。 如果一定要说区别的话? 大概是在回味上。 老西姆窖藏十数年的朗姆酒,回味悠长? 令人迷醉其中难以自拔。 而这款朗姆酒回味微甜,同样别具风味? 但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窖藏,终究还是差了一点味道。 当然? 这是因为老卡尔曾经品尝过老西姆的陈酿朗姆酒才做出的评价。 不过即便珠玉在前? 这瓶朗姆酒的品质依旧远超他的预期? 那一点点的差距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一千铜币能够喝道这样优质的朗姆酒,而且还是如此一大瓶,简直不要太良心了! 这样一瓶酒,老卡尔至少可以喝三天,就算是邀上三俩酒友,也够喝了。 “麦老板还真是良心好老板啊。”老卡尔忍不住感叹。 “这面条……也太好吃了吧!”迈洛端着碗,吨吨吨把碗里的面汤全喝了,餍足的舔了舔嘴角。 他是抱着试吃的心态尝试麦老板的新品的,今天刚刚推出的新品,必然还未被人写过。 作为一名优秀的美食评论家,他有着敏锐的意识。 在麦老板火爆美食杂志的时候,蹭一蹭热度,是好不丢脸,且明智的选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