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林千寻-《校园逍遥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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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都,作为西蜀省的省会城市,一直都是整个西南地区的中心,在这座人口超过千万的大城市中心,一座九十九层的高楼鹤立鸡群,这是整个西南地区最高的建筑,建筑是在五年前完工的,却一直都没有命名,直到三年前,一名名叫林千寻的男子来到这里,一举收购了整座大厦,整座大厦,也有了自己的名字——千寻大厦。
靠着强悍的背景,再加上林千寻远超常人的经商天赋,短短三年的时间,千寻集团就成为了整个西南地区最大的财团。
地产,娱乐,零售,互联网,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有千寻集团的影子在里面。
林千寻也成为了整个西南地区最富有的人,只是关于他的身份,除了极少数的人外,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哪怕很多西蜀省很多顶级家族的继承人也不知晓,但他们都明白一个道理,绝对不要招惹林千寻,因为他这条强龙足以碾压任何地头蛇。
此刻,在这座大厦的顶楼,一间三百多平米的豪华办公室内,一名男子正静静地站在落地窗的窗口,看着下方的车水马龙,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蓉城。
他的身高不算太高,大约只有一米七八,可是他的长相,却极为漂亮。
是的,作为一个男人,却用漂亮来形容,似乎有些不妥,可是除了漂亮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词汇。
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衫,一头比无数女人还要柔顺黑亮的发丝披在脑后,露出了一双让无数女明星看了都会羞愧的绝世面容。
若非他的胸前平坦,若非他的喉咙处有些凸起,谁也不愿意相信如此漂亮的一个人竟然是一个男人。
他就这么静静地站着,明明很纤细的身躯,却散发着一股无形的霸气,就好似高高在上的君王,掌控一切。
他就是千寻集团的董事长,年仅二十四岁的林千寻!
在他的身后,还站着一名女人。
女人穿着一套得体的职业装,凹凸有致的身段勾勒出来,特别是那几乎要破衣而出的存在,足以让任何看到他的男人血脉喷张。
她理着一头齐肩短发,让她看上去更精炼一点,露出的面容虽然不如林千寻一般绝世芳华,却也比大多数女明星还要漂亮,只不过她的脸上戴着一副黑色的眼镜,遮掩了不少姿容。
这女人,正是林千寻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一个年仅二十六岁,却已经取得哈佛大学金融,心理,管理三大学科博士的超级强人。
她的名字,叫做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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