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回家-《重生之全民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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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面,没说两句话就红了眼睛,直说杨阳“黑了瘦了也高了”。
杨阳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是暖暖的。
回家的路上,薛兰开车特地去了趟菜市场,买了一大堆的鸡鸭鱼肉瓜果蔬菜,又打电话让杨朝南晚上早点回家。
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杨阳真真正正感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然后一边看电视一边和在厨房忙碌的薛兰说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再醒来,已经是落霞满天,满屋饭香。
当时间走到六点四十分,杨朝南准时下班,杨阳打开门,给他拿拖鞋。杨朝南透过薄薄的眼镜片盯着自己熟悉而又陌生的儿子,开口第一句话就是:“那两首歌是你写的?”
杨阳愣了一下,正要点头承认,薛兰冲爷俩喊道:“站在门口聊什么天,先洗手吃饭。”
薛兰忙了一下午,变魔术似的做出满桌子好吃的,杨阳一动筷子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杨朝南头一次没有纠正他狼吞虎咽的坏习惯,反而破天荒地给自己倒了杯啤酒,抿了一口没头没脑地说道:“还不错。”
杨阳停住了嘴,呆呆的看着自己这个身为外科专家向来滴酒不沾的老爸,体会着他刚刚那句话说的到底是酒不错,还是自己不错。
“我们医院的那几个小护士,也不知道从哪知道那两首叫什么..《遇见》和《眼泪成诗》的歌是你写的,都快把我的办公室给挤爆了,还非让我帮忙找你要签名。”
杨朝南说着就从公文包里掏出十几张专辑来,上面全都印着《遇见.米粒》这四个字。
杨阳把嘴巴里的饭菜咽下去,反问道:“你确定是要我的签名?不是歌手的?”
“你老爸还没糊涂呢?”杨朝南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解释道:“她们说唱歌人的签名不稀奇,写歌人的签名才叫稀罕呢。”
“你看着随便签签吧,我都答应下来了。”杨朝南说这句话的时候极为随意,表情非常淡然,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事情一样,但是他那不经意间偷偷扬起的嘴角让杨阳知道了。一向严肃的老爸现在很开心,很骄傲,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行,回头我就下楼去买只签名笔,给每一张都签了。”杨阳干脆地点点头。
杨朝南轻轻咳嗽一声,默默地从包里又拿出一支崭新的签名笔,然后欲盖弥彰地补充一句:“下班顺路买的。”
杨阳:“...”
一旁的薛兰捧着碗偷笑,悄悄对杨阳说道:“你写的那两首歌,你爸听了怕是有几百遍了。现在每天上班下班车里循环的就只有那两首,歌词都背下来了。”
“你胡说什么呢,哪有那么夸张?”杨朝南急忙开口解释,脸上有点小慌张。
杨阳看着杨朝南窘迫的模样,憋着笑,继续吃饭,心里却是暖成一片。
自己的这个老爸,还真是可爱。
不需要训练,不需要上学,杨阳每天就是吃睡吃睡吃睡,偶尔心血来潮来了上天台唱几首记忆中的歌曲,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舒服。
这天下午,闲的快要发霉的杨阳约了吴俊明几个出门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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