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亚光的邀请-《重生之全民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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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有个叫彭国富的大叔曾经也向他抛出过橄榄枝,他没有放在心上,但是他记得清清楚楚那人给的名片上面也写的也是“亚光”。

    自己不过是在校庆晚会上唱了一首歌而已,没想到竟然招来了传说中的“星探”。杨阳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他知道自己唱歌的那个视频在网上确实挺火的,但是这种火应该只是在普通网民中漫延啊,怎么烧到亚光这样的娱乐大公司去了?

    说实话他有点心动,这个周海确实是带着诚意过来的,连合同都带过来了。杨阳大致扫了一遍:作为亚光旗下的签约歌手,亚光会为其提供专业的包装、培训和一系列的宣传营销,而歌手的一切收入(诸如商演啊,接各种活动啊,还有唱片的销售等),公司都会拿走一部分。这一部分可大可小,主要看歌手的实力和能为公司带来的效益。

    说实话钱这一块反倒是杨阳最不看重的,他真的不缺钱。他对于自家的经济条件最清楚了,大富大贵说不上,但是家境绝对殷实。

    而且就凭自己脑子里从前世带来的那些东西,钱,迟早都会有的。

    杨阳现在缺的是一个跳板,一个平台,一个能带他敲开娱乐圈大门的敲门砖。这块敲门砖可以是亚光,也可以是金光、银光,什么光都无所谓。

    他只要一个机会。

    按理来说既然钱都不是问题了,那么杨阳应该立马签字卖身。可他还是选择了拒绝,原因很简单:合同的时间太长了,足足有七年。

    这要是签了,那就真成卖身契了。

    “杨阳同学的视频我也看过,那首歌是真的不错。听说还是原创,杨阳同学小小年纪真是了不起啊。”周海见杨阳拿着合同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打破沉默。

    他的语气中流露出微微的惊叹,稍稍捧了捧对方,这个年纪的小男生,最吃这一套了。

    可惜周海有些失算,杨阳只是冲他笑了笑,然后开口道:“合同的时限太长了,我实在难以接受。”

    合同时限?周海微微一愣,他没想到面前的小男生竟然会因为这个原因拒绝。

    “合同时间是公司的规定,所有刚入行的歌手,起步就是七年。我跟你说句实话,你要是去别的公司也是这样的条件,甚至更加苛刻。我们亚光在业内还算是厚道的,像京都的长风唱片公司,他们对待没有成绩的新艺人都是‘十年卖身契’。歌手陈元你应该听说过吧,他当初在长风签的就是十年的长约,后来找了个有钱的新东家,赔了一大笔违约金才跳出来的...”

    周海觉得自己能和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男生说这么多实在是够有诚意了,但是杨阳还是微笑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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