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把最好的卖你-《清穿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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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书呢是在太后的见证下和宜妃签的。

    顾敏以每亩二十两的地价,卖给了九爷,九爷需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十万两银票。

    倘若延时一天,便需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这条是顾敏临时加上去的,在加这一条的时候,顾敏感觉倘若眼神能杀人的话,自己估计被宜妃早就射杀死一千万遍了吧?

    顾敏在加的时候,还特地给太后解释。

    这四爷是个脸皮薄的,自己更加是个后宅妇人不能随便出门。

    所以,给银子这种事,真的只能靠九爷自觉的。

    可是九爷他的性格和脾气又是……

    所以啊,她是思考了又思考,觉得,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好。

    总不能为了区区的十万两银子,伤了四爷和九爷的兄弟情吧?

    本来她是一点也不怀疑九爷会拿不出十万两银子的。

    只不过,前段时间刚听说,九爷的花楼刚刚重金购置了一批扬州瘦马……

    顾敏不提扬州瘦马还好,一提,宜妃,八九福晋那仨儿眼神似刀子般的,“嗖嗖嗖”地射向她哪儿。

    而太后则是觉得,当初把顾氏赏给老四,还真是赏对了。

    瞧瞧,这顾氏多会替老四着想啊。

    就是可惜不会生儿子,要不然,自己做主给她升个侧福晋又如何。

    对于加了这条滞纳金的条例之后,顾敏对于九爷会不会按照付自己银子倒并不怎么介意了。

    有宜妃画了押,太后荣妃小佟氏签字作证,顾敏觉得,九爷不付银子才好呢。

    你想啊,咱家爷总有会上位的一天的。

    到时候再向九爷追讨那滞纳金,想来光凭滞纳金就顺便可以把九爷的家底洗劫一空吧?

    坊间估计会有,九爷跌倒,顾氏,或者四爷吃饱的俚语出来。

    然后咱再高风亮节一把来个捐款,也不知道能不能千古流名呢,或者给双胞胎搞个固伦公主的名头威风一把……

    本来说好以地换地,也被太后给取消了。

    这宜妃不是觉得其木格会偏帮顾氏嘛。

    为了使其木格以后不难做人,太后觉得,这个恶人还是由她来做吧。

    在太后看来,她们蒙古人,那是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绝对不会以次充好的,更加不会偏帮。

    不过,太后现在对宜妃和老九挺信不过的。

    反正老九以前也对别人坑蒙拐骗了这么多。

    想来一下子出十万两也不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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