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军舰即流动的国土-《红警之超时空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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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只要未来军事资源公司的作战装备,佩戴有索马里这个国家的明确标志,也能够在索马里主权范围内,行驶与索马里政府军相同的一切权利。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未来军事资源公司的军舰挂上了索马里的国旗,也就享受有与各国军舰一样在公海上的一切特权。

    等同于,未来军事资源公司在被索马里政府雇佣且密切合作的之后,可相对应在索马里境内行使其他国家军队以及联合国维和部队,所不能做的很多事情。

    也是有鉴于此,联合国对未来军事资源公司的这种行为,也表示了支持,当然是建立在合法的军事行动上,不参与针对平民或者种族屠杀之类的事情。

    而在联合国内部,甚至有人提出,干脆赋予未来军事资源公司的军舰,在国际公海海域与各国海军军舰相应的一些特权。

    这个提议一出现,就引发了各国之间的密切讨论话题。

    根据国际法,各国的军舰拥有领土主权的一些相对应的权利,这些权利更像是强国的特权。

    现役军舰就是各国在海上流动的国土,军舰既是主权领土。

    国际法规定,属于一国武装部队并正在服现役,具有辨别国籍的外部标志,有国家政府正式委任的军官指挥,舰员受到正规武装部队纪律的约束,具备以上4个条件的舰船才能确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军舰,并享有国际法赋予的权力。

    很显然,未来军事资源公司并不具备上述的条件,麾下的舰队,正常的情况下,也不具备国际法赋予的特权。

    然而这只是一个需不需要的问题而已,因为一旦未来军事资源公司的舰船挂上了坦桑比克的国旗,那就拥有相对应的国际法赋予的权利。

    坦桑比克虽然是一个小国,也是全球最落后的国家,但是一样是一个主权国家,与任何一个的国家的主权对对等的。

    再弱的国家,只要是联合国的成员国,那也是一个国家,其他国家有条件享受到的权利,坦桑比克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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