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想不想将他们捞出来。-《丹心碧血》
第(1/3)页
第二十四章“想不想将他们捞出来。”
鹤山镇贫穷,并不是穷得揭不开锅盖,没吃没穿,它只不过是经济不活跃,与沿海地区相比,那是天与地的区别。
小岗村还是有别墅的,吴绍雄就在小岗村建了一栋别墅,只不过吴绍雄在近二年没回过别墅一次,守着别墅的是吴绍雄的老娘。
孟江去小岗村,他没有去吴绍雄的别墅,而是直奔他哥哥吴绍英家,吴绍英是小岗村的村支部书记,他在小岗村的威望,远远高于吴绍雄。
如果吴绍雄在小岗村是一堆臭狗屎,那么吴绍英则是一束人见人爱的鲜花,他在小岗村一言九鼎,这并不是他借吴绍雄的势,而是他的人格魅力。
孟江见过吴绍英,他在两年前调查8.11矿难时,就住在吴绍英家,只不过那时他不是县公安局长,而是一名小科长。
近两年来,孟江在县城飞黄腾达,官运昌隆,就没有和吴绍英再联系过。
身份的差异,注定了这对朋友的友谊保持得不会长久,即使吴绍英曾经救过孟江的命,但他在孟江的心中,依旧是一个土包子。
可是今日,为了武文强,更是为了自己的官路,他不得不见这位土包子,求助这位土包子。
轻车熟路,孟江来到吴绍英的门口前,下了车,孟江朝吴绍英家堂屋走去。
他未到堂屋,就听到吴绍英儿子吴利伟在与人大声争论。
“石头,今天不许你当警察,得当一回小偷。”
“伟仔,你和狗子一直是当小偷的,为什么今天不当小偷了。”
这个声音,孟江熟悉,它是大堂村村长于风至儿子于石磊的声音。
“不当了,没味。”另一个声音响起,对这个声音,孟江同样熟悉,这是红木村赵鸣高儿子赵富贵的声音。
听到这些熟悉的声音,孟江仿佛又回到了两年前,这三个小家伙,当时十八、九岁的样子,整天缠着他要当警察。
警察是那么好当的么,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当时,孟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仨人的要求。
孟江笑了,此时,他听到于石磊的拒绝声:“不行,警察,我当得好好,我决不会当小偷。过去,你俩抢着当小偷,轮都不准轮给我。”
“过去是过去,今天不行也得行,要不这游戏别玩了。”
“不玩就不玩,我玩英雄联盟。”
站在室外的孟江听明白了,原来三人正准奋玩警察与小偷电子游戏。
这时,很少开口说话的赵富贵央求道:“石头,你一直扮演警察,应当玩腻了,今天,让我俩过过瘾。”
“狗子,过去,我没有一点当警察的感觉,今天,我终于找到了那感觉,我能放弃吗!”于石磊反驳。
孟江听到这里,迈步走进了堂屋,看到三人坐在电脑旁边,开机,正准奋玩游戏。
孟江对他们很熟悉,如果上官青云看见仨人,同样也很熟悉,他们居然是他来鹤山镇,在客车上遇到的小胡子,眼镜男,还有纹狼高个子。
“小家伙,你们好吧!”孟江看到三人,仿佛又回到从前,心似乎也年轻了十岁,和年青人交流,心就会年轻,这话一点也不假。
“哦!孟科长,好。”三人抬头,看见来者是孟江,便不冷不热地打了一声招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