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见义勇为-《悍夫想吃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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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向荣赶忙松开手,扭头答应一声,到嘴的话,咽了回去,带着陶安宁和王祈亮去了他的办公桌前面。
易向荣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办公桌上东西很多,却都摆放的工工整整,他在坐下时,随手从笔筒里拿出笔,笔帽摘下后,直接放在了笔筒旁边,从简体书架上抽出记录本,翻开后,开始按规章制度例行公事进行询问。
陶安宁把事情经过详细说了一遍,易向荣在询问她时,语气很温和,问题也很简单,虽然公式化,但是明显比照正常程序要简略许多,他一边问,一边记录,把陶安宁说的话稍加润色写在记录本里。
在询问王祈亮时,易向荣态度明显变得严肃许多,之前松懈靠在椅子上的脊背稍稍挺直,握笔的姿势也端正几分。
“姓名?”
“王祈亮。”
“性别?”
“男。”
“年龄?”
“32。”
陶安宁闻言,扭头看了王祈亮一眼,他居然已经三十二岁了?比她哥还要大两岁。
王祈亮靠坐在椅子上,姿势很随意,两条修长大腿翘着叠摞在一起,脚上穿着一双浅灰色运动鞋,仔细一看,鞋带位置露出一点明显的白色,那一层附着在表面的浅灰不是鞋子原色,而是脏了没刷硬生生沤的灰。
陶安宁皱了皱眉,这人和她哥一样。
陶勇就从来都不爱刷鞋,陶安宁念小学那会,陶勇为了出去追姑娘,约会前二天,总会央求陶安宁帮着刷鞋,一双鞋换一个发夹,或者一个漂亮的日记本。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区?我记得你之前登记的地址在东区吧?”
“我拉客路过。”
“小区入口是胡同,出租车开不进去,安宁刚才说,你是从小区里迎面跑出来的,你拉客路过,为什么要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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