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县衙审案-《初唐傻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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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七问道:“啥主意呀?说来听听。”

    “我、我想起来了,陈、陈县令家的地、地窖里有吃的!”

    “你怎么知道的?”

    “我、我给他家搬、搬东西的时候看、看到过,到处都是堆、堆积如山的粮、粮食和酒肉,够、够咱们手、手下兄弟吃、吃上个三、三五个月了!”吴老三挣脱开朱老大的手,急叫道。

    “那还等什么,赶快行动吧!”

    朱老大挺直了腰杆,煞有介事地朝着众军兵训诫一通,“都给我听好了,这可是咱们第一次执行任务,手脚麻利点,活儿干得漂亮点,别让大人费心!”

    “是,朱、朱头,没、没问题,保、保证完成任务!”

    众军兵一个个摩拳擦掌,斗志昂扬,兴冲冲地出发了。

    一盏茶的时间还没到,公堂上的酒宴就已经开始了,大盘大碗大坛子,摆得满满登登,大家伙大吃二喝,好不快活。

    众人正在兴头上,忽而“咚咚咚咚!”一通鼓声传来,守门的军兵跑进来,“大人,外面有人击鼓鸣冤,您看是不是要升堂问案哪?”

    张小七已有七分醉了,红光满面,放下酒杯,“这还用问?本官现在是这里的县太爷了,我不问案,谁问哪?叫他上来吧!”

    朱老大提醒道:“大人,先把酒席撤了吧,一会儿叫人看到,成何体统啊!”

    “撤什么?本官还没吃够呢,案子可以边吃边审嘛!”

    “可是大人,你这……”

    “哎呀,没什么可是的,听本官的就是了,把击鼓之人带进来吧!”

    少时,军兵们带着一老一少走了进来。

    两人一进屋就懵了,年轻人叉着腰,气呼呼地问道:“诶?怎么回事?陈县令呢?怎么是一帮臭当兵的?”

    “放肆!你看不到本官吗?”张小七颇为不满,转向朱老大埋怨道,“饭要吃,该有的排场还得有嘛!”

    “啊?啊,大人,我懂了。”朱老大抹抹嘴,站起来,“都给我起来,老爷升堂问案,咱们该怎么喊来着?预备,开始!”

    “威!武!”众军兵齐声道。

    “你是这的县令?陈县令去哪了?”

    张小七操起一个鸡腿往桌子上一拍,“什么陈县令?本官就是这里的县令!你们俩有什么案情?速速道来!”

    年轻人满脸地不屑,背着手,趾高气扬,“就凭你?也配问我?再说一遍,我只找陈县令!”

    “大胆贼厮!竟敢在本官面前指手画脚,咆哮公堂,不服是吗?来呀,给我打他二十大板,松松骨头,让他知道谁是这的长官!”

    “是!”几个军兵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溜溜达达走过来,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举棍就要打。

    那人一看真要动手,一琢磨好汉不吃眼前亏,急叫道:“别打!我认你这个县令!我还有状要告,你总不能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打人吧!”

    “恩,好吧!念你无知,本官不跟你计较,你姓甚名谁,状告何人哪?”

    “大人,我乃是城东高家的少爷高明,我状告这个老不死的狗奴才!”年轻人用手一指旁边的老头,“他害死了我家小姐,可怜它小小年纪,还什么都没有见识过,就命丧黄泉!这老家伙心狠手辣、丧心病狂、手段残忍,求大人为我做主,将他当堂处死、以命偿命,还慰我家小姐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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