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县令剿匪记-准备篇(一)-《外挂大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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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光去出兵去剿灭这些土匪可不行,据赵康所知,其实这些土匪大多都是良民,在这兵荒马乱的时节朝庭和边军根本就靠不住,如果不找个好的靠山,种地都种不安稳。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种事情在这个年头多得数也数不清。无可奈何之下也只能跟随着大股的土匪们上山避难。所以土匪团伙中,除了少量的人是真正双手沾满人民群众鲜血的刽子手,大多数人并不坏。

    无论什么时代,那种天生就坏到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人总归是少数。

    就在赵康给陈二典下了命令的第二天,在赵康和赵福贵、府谷县主薄张俊的领导下,整个府谷县开始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考虑到明末这时候基层工作做得非常不到位,赵康直接下令,府谷县境内所有村长、里长、镇长全都必须到县里参加赵康举办的剿匪知识宣传大会。

    并派出了县衙中几乎所有的衙役上山下乡,衙役所到之处,全都召集所有村民宣读府谷县县尊亲自颁布的《剿匪令》。

    剿匪令其实就四点要求:

    第一,要求所有土匪必须于五月份之内主动到府谷县城无条件投降,接受府谷县县令赵康赵大人的整编,逾期不投降的,全部当作反贼处理,将派遣府谷县民团前去剿灭。

    第二,对于资助土匪的村民、士绅,全部以通贼罪名处理,没收全部家产、土地。同时欢迎大家进行举报,只要一经查实被举报的对象确有通贼举动,则举报人将获得通贼村民、士绅的一半家产。

    第三,县衙警察局将在新民、田家寨、武家庄、王家墩、碛楞、孤山、海则庙、木瓜、清水、黄甫、墙头、麻镇十二个乡镇每地建立一所派出所,平时维护各乡、镇、村寨的社会治安,辑捕盗贼,消防安全,纷争处理。在有土匪、反贼、流民或者蒙古鞑子来袭时,各乡镇派出所的警察则需要负责组织村民、士绅进行防御、抵抗或撤退。

    第四,在整个府谷县境内所有显眼的地方、交通枢钮要地,无论是围墙还是城墙,不管是地主家的宅子还是农民家的住房,统统用大刷子刷上大字报。严禁所有人擦拭。房子上的字由房子主人负责,县衙会不定期派人来检查。如果字迹不清、或者字迹被擦拭掉,则同样按通贼论处。

    府谷县主薄张俊在会议上发言,要求府谷县境内所有乡绅、地主、普通百姓全都必须要团结在县尊赵康赵大人周围,认真学习赵大人的四个要求重要思想,“四个要求”是旗帜,是方向,是府谷县数万百姓的力量之源;学习“四个要求”,不能只喊口号,还得要付诸实际行动,把“四个要求”贯穿在剿匪的工作中,以赵大人举行剿匪会议的重要会议精神为核心,积极配合民团和县衙进行剿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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