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克敌(下)-《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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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打宋庆有了自己的队伍,冲锋在前就已经成为了他的标志性动作,最初时候是没办法,当初手下的人太过废柴,除了他和丁魁之外,几乎没什么敢打的人,而且那时候他也没几个人,遇到事情了只能自己亲自冲上去,先将对方最狠最能打的干掉,其余手下借着他威风八面的气势,这才能够继续跟人家开打,这完全是一种被逼无奈之下的做法。
不过到了后来,就慢慢变成习惯了,他的手下已经越来越多,实力也越来越强,甚至还有一批极其能打的亡命徒,可这个习惯却不好改了,不光是他的兵马觉得跟着他冲很来劲,很踏实,连他自己都有一种冲锋强迫症,每次打仗如果不是头一个冲出去,会觉得浑身上下都不自在,简直成了类似职业病的惯性,宋庆本人对这个习惯也是非常头疼的。
如今兵马多了,官职高了,他也知道不能再这么搞下去,这次用无数个大嘴巴成功说服力自己,终于决定不再头一个冲锋,不过这种事情光他一个人做还不行,还必须找到下一个带着冲的,而这个人就是薛五了。
今天这一战,就是验证薛五能否做这个事情的时候,目前看来情况还是很不错的,尽管在薛五冲出去的瞬间,身后那些狗营士卒和徐州兵都明显慢了一拍,大家似乎都在等着什么,又或者发现少了什么,但长久以来操练的惯性,还是让他们很快跟着冲了出去。迅速加入冲锋队伍当中,直到对面那种巨大的绷弓子声音再次响起,大号弩箭再次射了过来。
这东西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今日冲锋人多,效果甚至比从前还要好了些,宋庆在听到声音之后,身上汗毛孔一瞬间全都张开了。眼睛死死盯着前方,他看到了倒下去的近两百号人,同时也看到了依然还在冲锋的薛五。
没问题了!
只要过了这道坎儿,薛五就绝对没有问题了,宋庆顿时松了口气,手中长枪一摆,朝着身后的大队人马道:“平叛在此一战,众将士跟我冲锋,杀!”
依然是那个宋庆。依然是那个勇猛无敌,尽管不再是第一梯队,但威势却依然不减,跟随他冲锋的士卒们纷纷大声吼叫,迈开大步冲向对面人数比他们更多的叛军,很多人都知道这次就是去登州府平叛的。今日这就是最后一场野战。
若是今日这场败了的话,那自然一切休提,若是胜了的话。估计就要进入旷日持久的围城之战了,那时候想要军功可是不太容易的,第一个登城的估计都活不到最后,不会有命得到奖赏,想要赚点什么的话,今日要抓紧时间表现才是。
不过第二梯队再如何努力,速度始终也赶不上最前面那群人,尤其是祖二疯子,尽管在出发的时候他落后了薛五半拍,但在后面的长途追赶之中。他已经成功的超过了薛五,冲到最前面的位置上,宋庆很怀疑这位二叔或者二大爷把这当成赛马了。好在祖大弼在杀入阵中之后,还记得挥舞自己那不知道多少斤的大斧头,直到直取他最感兴趣的李九成。
见祖大弼再次冲来,李九成眉头紧皱,始终不愿上前交战,他所有的勇气几乎都在之前那场大战中消耗干净了,如今一点都不想再跟这个人打,只不过人家祖二疯子就认准他一个人,旁边的那些叛军将佐全都让给了薛五,以及后面跟上来的宋庆,甚至连孔有德都是擦身而过的,可见对他的爱出自真心,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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