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鏖战松锦(三)-《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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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赵森呕出一口鲜血,血液顺着他的大胡子向下流淌着,他的脚步也有些踉跄,努力用刀尖撑住地面,这才没有倒下,几乎仅仅是一个瞬间,他已经重新站立起来,大刀反着抡了回去,顺势向刚刚用刀捅他的披甲兵砍去。

    “两个!”刀光闪过,好大颗头颅通天而起,那披甲兵似乎临死都没反应过来,脸上依然保持着惊愕的表情,赵森却连看都不敢,裂开嘴巴大笑着,扑向了第三个敌人,在对方用刀砍中他肩膀的同时,砍下了对方的脑袋。

    肩膀上挂着把刀,他的行动几乎被禁锢住了。手上的大刀同样也无法再握住,赵森慢悠悠的转过了身。看向了最后一个目标,从未害怕过的披甲兵脸色发白,他真的有些怕了眼前这家伙,这是个存了求死之心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只想在临死之前再拉几个垫背的,而他就是最后的那一个,他下意识的后退几步,正要找个体面的方法离开,却忽然发现头顶处一片乌云,那个刚刚还难以动弹的家伙,竟然已经笑着扑了过来,跟着勃颈处便传来剧烈的疼痛。

    他在咬我。我应该将他推开,再砍死他,这人不是明狗,而是真正的明军,而且是个勇士,只要能够杀了他,大贝勒一定会给我赏赐,家里说不定会多几个包衣。还能多几亩地……

    可是,我为什么不能动了?

    咬死了最后一个披甲兵,赵森艰难的翻过了身。大口大口喘着气,大口大口吐着血沫子,这个姿势让他有些难受,但他必须要转过来,因为背着死不太威风,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死鸟朝天。也能让他最后看一眼这大明的天。

    “四个真夷,十五个包衣,再加上打这么一仗,也差不多该升三品官了,说不准是个参将呢,参将……”嘟嘟囔囔的念着参将这个词,这曾经是他参军时候的梦想,此时也成为了最后的呢喃声,似乎这种声音能够支撑着他飞上极乐胜境,直到他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时,这才用尽全身力气抬起右臂,指着有些昏暗的天空道:“娘的,老子也算为国尽忠了……”

    彻底闭上双眼之前,赵森似乎听到了远处有人在大声呐喊,那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似乎狗营当初从他这里经过的时候,队伍中就有个类似的声音,在给手下的弟兄提着精神,还带头唱什么妹子啊,细皮嫩肉啥的。

    那是宋庆吗?

    真想见见他啊……

    宋庆其实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经到了,只是见松山堡方向激战,却没有直接过去帮忙,而是催动战马,带着人直接冲向莽古尔泰的军阵,并且在第一时间就取得了战果,因为莽古尔泰根本就没想过,有人会用这种方式打仗,松山堡方向明显吃紧,无论是出于救援,还是出于先稳住阵脚,都应该先朝那边靠近,而不是攻击他这个有一千多披甲兵的军阵。

    宋庆偏偏还就这么做了,而且丝毫没有惧怕他这一千披甲兵的意思,跟随他冲过来的明军都像恶狗一样,毫无顾忌的扑了进来,宋庆本人更像是头寻找对手的疯狗之王,不断杀掉前面的敌人,同时寻找更强的下手。

    勇将的力量,在这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莽古尔泰也读过三国,毕竟这本书在后金的地位相当于孙子兵法,那是有指导性作用的,可他还是对其中那些武将单挑之类的东西依然不感兴趣,那是鳌拜等人喜欢的玩意,他更喜欢周瑜陆逊一流人物,虽然是因为武艺不算出众的缘故,可也能看出他打仗的风格,对勇将什么的根本就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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