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大战-《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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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一起杀了,反正这帮人都没穿官衣,杀干净了也没人说什么,说是土匪就好了,他们上官要是真敢追究,那就是彻底撕破脸皮,到了那个时候,比比谁刀子更锋利就行,咱狗营连建奴都打了,其他人有什么可怕的?”
“也罢,那就杀吧,反正他们做的也太过火,事情又不是我们先挑起来的。”丁魁咬了咬牙,似乎也下了决定,抽出长刀来指向天空,摆出个山寨宋庆的动作,纵马冲了过去。
狗营中最崇尚和平主义,凡事都喜欢平缓过渡解决的人已经冲上去了,其他人当然不会再犹豫,纷纷放开脚步一通猛追,追了快二里地的时候,迎面便看到一彪人马杀来,约莫有五百来人,宋庆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依旧催着战马继续前行,长枪也平举起来,呼啸间冲到对方阵中,枪挑处已是两名军官落马,周围的邳州卫军户们顿时被吓得呆住。
在京城打仗的时候,狗营就是这个招数,依靠宋庆的个人强横武力,一马当先的冲进阵中,先将对方领头几人挑死,把气势稳稳压住,趁着敌军惊愕莫名的时候,其余人再一拥而上,往往就能占尽便宜,除非遇到全是真夷的队伍,否则都是屡试不爽的,因此已经形成习惯,见宋庆冲破对方阵型,后面的人立刻开始加速,学着各种各样的狗叫声,像一把尖锐而又沉重的锤子,狠狠砸入邳州卫的阵势之中,转眼之间恶战便已经展开。
只不过这种级别的恶战。更多的还是狗营在杀人,邳州卫那边虽然加起来也有六百人上下,可因为气势一上来就被压制住,又被宋庆等人骑着马在其中胡乱扫荡,根本组织不起有效防御,更不要提什么进攻,几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只是人数终究还算不少,一时半刻间也还顶得住,毕竟是在本乡本土作战。胆气相对也还壮些。
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经历过刚才那种血腥满地的场面。不知道自己这边要死多少人,因此心理状况还算好,没有像之前那些骑兵似的崩溃掉,可随着死伤的人越来越多。也开始有人顶不住了。
狗营的人就像疯子,他们并非没有伤亡,之前就有几个冲的太急,被人家裹在里面,没多大工夫就看不见人了,可即便是这样,却没有任何一个人退却,甚至连所谓的技巧性撤退都没有,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往前面冲。至于前方站着的人,则毫不客气的砍杀,死了便寻找下一个对手,没死就再补上一刀,直到自己周围已经看不到不同服色的人。他们会学着恶犬大叫几声,再扑向下一个靠近的对手,这是彻底的杀阵,没有枪阵伫立时候的不动如山,只有此刻搏命般的一往无前。
这种招数并非宋庆所独创,而是跟后金兵学的,当日京城大战的时候,他曾经见过不少真夷都是这样打仗的,说白了就是耍三青子熬命,你砍我一刀,我就还你一刀,看谁先忍不住逃走,谁就算彻底完蛋了。
真夷人数不多,用的法子却太可怕,最终撑不住的都是人数占优势的明军,而且经历过这种阵仗,最终却败下阵来,很少有不溃退的部队,因此才会出现十几个后金兵追着几百甚至上千明军跑的场景。
这道理其实很好理解,你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曾经悍不畏死,可最终却在更加可怕的对手面前失败,鼓荡起来的勇气一旦消失,那就再也不可能重新聚集,你只会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再不会有与之对抗的勇气。
说老实话,宋庆不太喜欢这种打法,至少现在不太喜欢,因为他兵力不多,死不起人,可偏偏狗营除了最初不动如山的枪阵之外,还就学这种滚刀肉二杆子的打法最快,跟后金打了几次之后,慢慢也开始用这种招数,并且成功继承,将这种作战方式带回了徐州,之前大家列阵而战,还都显得稳稳当当,如今展开混战,很多人不自觉的用上了这路不讲理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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