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来乍到-《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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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喊杀震天,近处喘息连连。
宋庆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玩命的朝前奔跑,说实话他很想停下来,可巨大的思维惯姓,以及不可抗的物理惯姓,让他不得不继续保持这种很消耗体力的行进方式,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必须要继续跑下去,因为如果他不跑的话,身后那些同样腿脚极快,满脸惶恐的家伙,很有可能会将他一脚踹翻,然后无情的从他身上踏过去。
出于为自己小命着想,他开始很努力地往前跑,顺便思考一些问题。
思考的内容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上次还有意识的时候,他刚刚从健身房出来,跟一个漂亮妹子聊得非常愉快,然后路边突然停下一辆路虎,下来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男青年,接下来妹子似乎低声说了一句:那是我男朋友。
几乎与此同时,那位男朋友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啤酒瓶子,劈头盖脸砸了过来,宋庆原本打算解释一下自己和妹子的纯洁男女关系,于是下意识的没有闪避。
再后来,他就到这里了。
这是什么地方?看周围人的打扮,应该是古代吧?我穿越了?
这年头出现类似状况,首先就应该猜穿越,您要是猜个剧组拍戏什么的,只能说您out了。
没等他想明白,铺天盖地的记忆流开始倒灌入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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