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墨西哥餐馆-《神级军火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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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点,杜克和候得志第二次来到埃文市,当然此行的目的地并不是警察局,而是位于埃文市西北大学。
西北大学是美国的一所顶尖的私立研究型大学,在全世界都是极其有名的。位于埃文市中心,坐落于美丽的密歇根湖畔,一面临湖,三面临埃文市,教学区集中在埃文市的中东部。
当候得志和杜克来到西北大学门口时,正是学生们上晚上最后一节课的时间,陆陆续续有车辆开进学校,但绝大部分都是白人,像候得志这样的黄皮肤华人少之又少,远不像美国其他大学那样遍地都是中国留学生。
和约翰逊约定的地点是学校旁边的一家墨西哥风味餐厅,候得志和杜克很容易便找到了这家餐厅。
餐厅在路边摆放着一些露天的餐桌椅,以供周围的学生和老师在街头餐桌上闲聊就餐,路边走累的人也可以随意坐下来喝杯咖啡,小憩一会。
此时由于是晚课时间,餐厅里的人并不多,零零散散只坐了两三桌,杜克和候得志二人找了一个角落的地方坐了下来,毕竟晚上所谈的事情重大,还是需要小心一点。
墨西哥菜是用米饭和一些新鲜蔬菜、黑豆等东西用色拉拌起来吃,味道甜中带点酸,从味道来说应该算是介于中餐和西餐之间,但是候得志却吃不惯这种味道。
相较于这些乱七八糟的墨西哥菜,他更愿意去老王的面馆吃上一碗刀削面。
俩人随意点了一些简单的菜式,很快便有一位服务员将菜端了上来。
这名服务员也是黄种人,以候得志的判断来看,对方应该也是一名华人。
个子不高,身材很胖,两个小眼睛甚至完全都陷在了脸上的肉里,显得稍微有些滑稽。
难得碰到一个华人老乡,候得志便多看了两眼,但就这多看的两眼,却让他神情大变。
在候得志很小的时候,他曾经有过一个发小,叫做孙联民。
孙联民是在侯得志五岁的时候搬到风城唐人街的,据说是全家投资移民过来的。他和侯得志同岁,从小就是个小胖墩,所以大家都喜欢叫他孙胖子。
小时候,候得志和孙胖子二人是附近街区那些白人黑人孩子共同的欺负对象,俩人同病相怜,久而久之也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童年的友情是最为质朴的,没有杂质的。
但可惜,在候得志十岁的时候,孙胖子的父亲由于一次失败的投资直接宣告破产,失去经济来源的孙胖子一家也不得不卖掉唐人街的房子,搬离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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