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更换合同-《娱乐圈最强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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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如果杜咏思要走,他们顶多也就是有些名气上的下降,但无关痛痒。
如果郑文哲现在这个已经打出了名声的人要走,那他们的损失就大了。
因为郑文哲不管去哪,都会带出一片明星来,这是天云公司损失不起的。
大公司就这一点好,他是不会在这些事情上面打压艺人的,因为他们更看中长远的利益。
“换什么样的合同?”听到崔原的话,郑文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虽然现在的他已经不缺钱了,给妹妹动手术的钱已经凑够了,虽然卓兰那边的钱还没有下来,不过那是跑不了的。
但又有谁会在意钱多呢,更何况这合同,以后可是给自己妹妹的,自己的妹妹可以有更好的合同,对于郑文哲来讲,也是一件好事啊。
“看你要签的年限了,如果你签三年,那就是二线明星的合同,如果你肯签五年,就是一线明星的合同,如果你签十年,那就是卓兰那个级别的合同,我对你的未来是很有信心的。”听到郑文哲的话,崔原也笑着说了起来。
焦文的话是让他给郑文哲签长约,而崔原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个主动权他准备交给郑文哲。
按着他的想法,郑文哲签十年肯定是最合适的,因为卓兰的那个合同,就已经到头了。
自由度很高的同时,就算是去其他的地方签,也断然不会有比那个合同更好的合同。
听到崔原的话之后,郑文哲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动静,但其实心里还是多少有些惊讶的。
卓兰的合同,他给卓兰录歌的时候,曾经听说过,那可是相当恐怖的合同。
所有资源有优先使用权,收入公司分成只占一成,也就是说卓兰赚了一亿,只需要给公司一百万,有组建自己的班底的权力,可以成立工作室等等……
换句话来讲,那个级别的合同,就是赔本赚吆喝,而一线明星的合同,就是杜咏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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