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朋友?-《我的火辣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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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很好!说得好!”廖明豪带头鼓起掌,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好一句不习惯接受不是靠自己双手赚来的钱,我喜欢,以后在狼山,你就是我廖明豪的朋友了!”
我暗喜,这种变化,是让我始料未及的,我单挑一次,就让廖明豪主动承认是朋友了,如此地突然,倒有几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了。
不过他这种潜意识高人一等,我是老大欣赏你的姿态让我不爽,我去你麻辣隔壁啊,我甄文明何须你一个纨绔富二代欣赏?你算哪根葱?你他妈总有一天还要被我踩在脚底喊大爷饶命呢我草!
白衣妖男这家伙还真算挺大度的,他这么好的形象被我弄得这么邋遢,特别是脸上还肿了一块,都没有和我计较,看我的眼神很清澈,没有那种怨恨和愤怒,端的一个叫真汉子。他人是挺汉子的,就是样子忒娘了些,跟一韩国偶像明星似的,还整天性冷淡的样子,让人看了着实有些恶寒。
“你挺不错。”白衣妖男过来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就潇洒地走了,让我有些懵。
“喂,杜美坚,下次教我车吧,我会交学费的!”我冲着他的后背喊着。他头也不回,只是挥了挥手,就领着一班小弟走了。
廖明豪走过来,看了看白衣妖男离去的方向,笑道:“朋友什么名字?你和坚少好像挺熟的样子?”
我已经习惯了和他面对面说话,我已经自我催眠地告诉自己他只是一条咬了你的狗而已,所以我能够把仇恨深埋灵魂深处,把友善填在脸上,让他看不出我是一条每时每刻都想咬死他的毒蛇。
高帅富都这么健忘的吗? 我上次才和他说过,我叫曾文明,没想到他一个月没到,就把我给忘了。
“曾文明,曾子的曾,文明泡妞的文明。”给他烟,他不要,我自己点上,抽上一口,呵呵笑道:“和他打过两次架,觉得他人不错,想和他学两手车,他没肯教。”
“曾文明,好名字。”他伸出手,“我叫廖明豪,握过手之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以后你来狼山,有谁惹到你,报我名字,没人敢不卖我面子。”
原来是这一套,要握过手才算朋友,那很久之前我的脸被你的脚握过,能算朋友不?
“哈哈,那很好啊,以后我就在狼山横着走行了。”我轻轻地拍了个马屁。
仔细打量,其实廖明豪年纪不大,和我相仿,估计要年长我一些,但也绝对大不了几岁,最多也是比我大三两岁的样子。
他和我差不多高,但比我白,也比我瘦,眼神很自信,也是一个难得的帅哥,一身得体的名牌衬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那种极品高帅富,是黑木耳心中的完美金龟婿。他脖子不粗,手脚也不粗壮,皮嫩肉滑的,没有一点力量感,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从小娇生惯养的货,绝对没有什么力气的。我目测他最多有我一半力气而已,要掰手腕的话,我三根手指都能轻松把他放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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