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雷霆手段-《仙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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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雷霆手段

    诸夜叉的震惊那是当然的。

    作为每一个小天王的护卫团队,忠诚于所护卫的小天王及其眷属家人那是第一位的。

    夜叉是一种特殊的有情生物,据说和罗刹一样都是大梵天所生。因为都是出自于大梵天的脚拇指,所以天生对立,互相反感,夜叉亲近人类,罗刹就反其道而行之,去了地狱,亲近了阎摩罗王。

    夜叉中有体健貌美者,也有类似侏儒的。他们天生勇健、轻捷,善于战斗,所以诸天特别是欲界诸天都喜欢请夜叉来做保安。

    夜叉作为天生出色的守护者,在诸天大受欢迎,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行业,这种行业就必然地被商业化了。类似于地球的安保公司,我提供安保服务,你给咱点钱。

    当然,在须弥山,这个行业也必然地被帝释天主所暗中掌握。

    因为按照律典的规定,帝释天主有权对各小天王的护卫队进行人数的确定和分配。那么三十二个小天王或者其他的多金贵族想要额外的护卫,那好吧,去跟我的代理人联系,他会就人数、价格、实力、期限等等和你达成协议。

    帝释天的代理人,在诸天谁都知道是位于四天王天中,北方多闻天王下辖伽婆钵帝城的一个组织,公开的称号是:大夜叉国驻诸天联络处。

    但是谁不知道这个联络处实际上是帝释天和大夜叉国的权贵合伙开办的夜叉护卫输出组织?

    四天王天虽然是三十三诸天的第一层天,但是谁不知道四大天王是帝释天的走狗?包括和四天王天处在同一高度,绕着须弥山腰不停转的日天子和月天子,哪个不是帝释天放个屁都要极尽赞美之能事?

    尽管诸天都明白这大夜叉国驻诸天联络处是帝释天敛财的重要工具,但是,《汉莫勒比》律典又没有规定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和亲友不许经商的条款。况且,谁见过我的家属亲友在联络处任职领薪水了?

    暗股!干股!

    尼玛当诸天都是傻子?

    诸天是在装傻是真的。

    我管你挣多少钱呢,只要你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就可以了。那谁谁谁说的对啊,谁家没点见不了光的事情呢对吧?

    如此,客观上就造成了一个谁也难以撼动的局面,谁家的护卫队中被安插那么一个几个的眼线暗桩卧底什么的,你明明知道这个可能性很大,很可能每一个提供服务的某方护卫中都有这样的存在。

    但是你能怎么样?谁会承认?对吧?说话是要讲证据的,不负责任的言论是要引起商业纠纷甚至是外交误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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