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可笑的铁证-《血色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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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想到检察官会提出这样无聊的观点,我不想浪费口舌鏖战就不慌不乱的说:“检察官大人,我有个冒昧的问题想问您。如果您杀了人以后用某种手段消灭了指纹后还会留下血液在上面,并且将证物放在自己的房间吗?从以上得来的证物全都是从唐先生的住宅找到的,难道您就没有怀疑过?之前您也说了,唐先生会侦查,那自然会反侦查,那为什么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差别这么大呢?”

    陪审团一人忽然开口说道:“吴警官,这也不能证明唐先生就不是杀人凶手啊,很有可能是仓促之下忘了将这些东西给藏好了。”

    我只觉得好笑,但面上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表情,只是轻笑一声说道:“陪审官大人,这个无聊的问题我们不要再研究了好吗?第一现场清理的干干净净,但是第二现场却破绽百出,这不矛盾吗?”

    检察官面色有些不善,盯着我气势逼人,继续说道:“你能拿出直接证据,那就可以证明唐先生无罪。”

    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定之,无足够证据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实,这是我从事刑事侦查一直秉持着的原则。证据是法官和陪审员审判的主要依据,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始得为犯罪事实之认定。

    证据可以分成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直接证据是一些能够以直接的方式而非推理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某证人说他亲眼看见被告拿刀砍死了受害者。间接证据是指一些不能以直接的方式而必须以推论的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某证人说他看见被告走进了被害人的房间,听见里面传出惨叫声,被害人即遭砍死,这类间接又被称为旁证。

    检察系统比较重视,也比较容易接受直接证据,因为直接证据比较简单,使用起来比较方便,而间接证据比较复杂,在应用时必将容易引起争议。

    我嘴角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意,指着这些证物笑道:“如果唐先生能穿进去这些衣服,我就立刻撤销辩护。”我有足够的自信,因为之前我去和唐春见面时就注意到,他穿的衣服应该属于大号,因为他本来就身材高大,但是这些衣服却........

    这话一出,顿时下方议论不断,陪审团商讨一番以后,再由检察官商量,最后花了十分钟,检察官大声说道:“立刻让唐先生试一下那些证物。”

    接着有两人上前,戴着手套拿着一件一件的证物来到唐春的面前,唐春显得有些不解,但也只能接受。先尝试的是黑色毛衣,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色,完全看不出这就是照片里面沾满血的毛衣。两人帮唐春解开手铐,戴上防止污染的橡胶手套,然后唐春挽起毛衣的下端,将头放进去,但是怎么套,那黑色毛衣的领口都太小了,于是只能放弃。接着是那双皮手套,经过唐春不断的努力,皮手套终于承受不了,裂开缝来,这手套也太小了。

    检察官看到这,面色有点难看了。接着唐春又试了试那双蓝色的运动鞋,一边穿他一边说明,他从来都没有穿过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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