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执刀之人-《白袍小武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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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开始,家中资产超过一头猪的,那就是必须要充军,这种不近人情的法律,是否错了?

    从今天开始,国家废除所有的酷刑,并且所有在押人员,全都可以回家与亲人团聚,这种好似仁义的法律,真的就绝对好吗?

    这要根据当时的国情而定,当国家面临重大危机,最多半年之后,外族就要大兵压境,而整个国家却无钱可拿的时候,强征百姓的资产用于保国,虽然非常的不近人情,却也算不上是大错。

    毕竟国家都要亡了,等到敌人入侵成功之后,性命都可能无法保存,那些财产又有什么用呢?

    而当整个国家风雨飘摇,到处都是内乱不止,全国上下一团乱麻的时候,偏偏就很仁义的废了酷法,释放了所有的在押囚犯,这……,岂不是自己找死吗?

    因此,制定国家各项法令的人,非能臣专才而不可为!

    即使如此,依然还是免不了会错的,并且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很可能就会酿成大患。

    立法之人免不了出错,而执法之人和督法之人呢,那就更加的不用去说了。

    自古以来,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事情,不论是古今中外,那都是根本就没有断过的。

    所以,别以为古代就比现代好多少,也别说什么西方就比东方牛哔的多,如果要是真牛哔,那就把贪污腐败、内幕交易、暴力执法、种族矛盾、秘密监听……,等等的这些事情,统统的都给扫个干净呀?

    你不是牛哔嘛,那你就扫扫看呗。

    这是根本就扫不干净的,只要人有权利、有贪欲、有机会,这就是总会发生的事情。

    因此,纯粹的依法治国,是有着重大弊端,会酝酿出重大问题的。

    从董仲舒独尊儒家开始算起,一直到清朝亡国,历朝历代的哪一个大臣,制定法律的大臣,通过科举制度开启仕途的大臣……,是所谓的法家之人?

    真正的法家有没有,是曾经有过的,但是呢,随着大秦王朝的灭亡,那些整天钻研如何拿着法令,把天下百姓统统都给压迫为奴的狗人,法狗们……,就已经统统都死绝了,至少是没组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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