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五年-《时空之孤独旅行者》


    第(2/3)页

    年轻人穿着破旧的夹克和长裤,长裤的右边挂着三个白色的奇怪盒子,一只不像任何生物的右手上有着红色的鳞片手背上还散发着血红色的光,左手上带着一个银色的奇怪护手,左黑右白的碎发下他的右眼在发出淡淡的血红色光芒。他的脸很漂亮,还透着过分的年轻,一眼看上去有些邻家男孩腼腆但亲切的模样。

    他就坐在吧台后,手中在慢慢的擦拭着一把蓝白色的m95型巴雷特。

    光看外貌的话,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年轻的大男孩会是这家酒吧兼杂货店的主人。他恐怕,不,应该是肯定还没到十八岁。

    这时酒吧半掩的大门被推开,一队刚刚进城的佣兵们涌了进来。他们一进门,酒吧里立刻静了几分,许多人都带着警惕的目光看着这些。

    在荒原上,佣兵的名声并不好听,他们有很多绰号,包括疯子,食腐者,疯狗......等等等等。

    佣兵们时刻都在生死边缘游走,他们毫无廉耻信用可言,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许多佣兵有自己的圈子和隐秘的交流方式,如果外人贸然接近这个团体,很有可能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有佣兵的地方,就会有麻烦。在地狱里,麻烦这个词,往往意味着一批人会丢掉性命,否则怎么会好意思称为麻烦?

    这队佣兵并不是第一次来世界之始,他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就高声报出自己喜欢的酒名。吧台后的年轻人把巴雷特放下后转身从酒架上取下几瓶酒,熟练地调制起来。

    不锈钢制的调酒罐在他欣长白皙的手指间上下飞舞,好象有了自己的灵魂。

    就在这时,一个脸上有着硕大刀疤的拾荒者走了过来,重重靠在吧台上,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听说你这里有种叫炼狱之初的酒很够劲!给我来一大杯!”

    年轻人没有动,而是说:“一千个金币。”

    “嚯!”佣兵夸张地叫了起来,说:“我的耳朵没有听错?一千个金币!!我这是在喝处女的鲜血吗?好吧,既然来了,我总得试试,看你这的酒是不是有你说的这样好!小子,老子没金币,但是可以用这个付帐,只要你敢拿!”

    啪的一声,拾荒者掏出一把m500,重重拍在吧台上。

    m500里面已经填好了子弹,随时可以射击。而枪柄上包了厚厚的铁皮,上面还沾着发黑的血渍,以及其它一些说不清是脑浆还是骨髓的污垢。这把沉重的m500,显然不光能够轰击,枪柄也是威力巨大的凶器,说不定使用的次数还更多。

    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佣兵和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已经调好酒,慢条斯理地分完杯,然后把双手都放在吧台上,看了一眼那把m500,淡淡地说:“看在这是你吃饭家伙的份上,我可以算它值六百个金币。你确定要用它抵帐吗?”

    佣兵眼角抽动,上身缓缓前倾,靠近了年轻人,直到两人鼻尖都快要碰到一起,才说:“要是我不付帐会怎么样?”
    第(2/3)页